市资源规划局组织召开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现场会
时间:2022-01-10 16:07 浏览量:

  临时用地复垦是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临时用地复垦管理工作,交流推广临时用复垦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2021年12月29日,市资源规划局在安溪县龙门镇组织召开了全市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现场会。

   

会议对《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进行了解读,通报了2021年全市临时用地复垦工作情况,并就做好2022年临时用地复垦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要注意临时用政策变化,一是制梁场、拌合站等难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建设用地方式或者临时占用未利用地方式使用土地。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并符合《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中申请条件、土壤剥离、复垦验收等有关规定。二是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临时用地审批,其中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市级或者市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不得下放临时用地审批权或者委托相关部门行使审批权。三是按年度统计,县(市)范围内的临时用地,超期一年以上未完成士地复垦规模达到应复垦规模20%以上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要求所在县(市)暂停审批新的临时用地,根据县(市)整改情况恢复审批。安溪县自然资源局、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分别介绍了临时用地复垦工作的经验做法。

   与会人员观摩了龙门镇临时用地复垦现场,并就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存在的问题、难点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供稿:地环科、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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