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资规〔2020〕285号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陈峰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系统党办、机关党委,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峰同志任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丰泽大队大队长职务;
庄婧同志任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任同志任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办公室一级科员职级;
许海涛同志任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鲤城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丰泽大队一级科员职级;
沈发忠同志任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丰泽大队大队长,免去其泉州市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洛江大队大队长职务;
万顺民同志任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洛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鲤城大队一级科员职级;
高树川同志任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直属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鲤城大队一级科员职级。
以上职务、职级任免时间自2020年9月25日起算。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19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组、本局处级干部。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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