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1-00005
    • 备注/文号:泉资规〔2021〕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4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陈永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1-02-04 15:18
     

     

    泉资规〔202115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陈永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陈永华同志任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202116日起算。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24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组、本局处级干部。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 24日印发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