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QZ00115-0705-2021-00162 | 主题分类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
发布机构 |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 号 | 泉资规〔2021〕202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1-12-08 | ||
标 题: |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方向阳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方向阳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
泉资规〔2021〕202号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方向阳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方向阳同志任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与确权登记科科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党委办公室主任、一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
黄作秋同志任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与测绘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景观规划管理科副科长职务;
凌志同志任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教育科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系统党委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文明同志任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直属大队四级主任科员,免去其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泉港大队大队长职务。
以上职务(职级)任免时间自2021年11月24日起算。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7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组、本局处级干部。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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