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1-00071
- 备注/文号:泉资规函〔2021〕209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6
泉资规函〔2021〕209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452号提案的答复函
吴福铭委员:
《关于迫切要求规划建设 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南大门过街天桥的建议》(第2021452号)收悉。由我单位会同市城管局、住建局、文旅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丰泽沿海大通道(丰海路)按城市滨江路标准,同时结合防洪、旅游、国防公路功能进行建设,规划宽度46米,全长约11.7千米。考虑到周边学校、法院、海景国际居民在此处的过街需求,为保障人行及非机动车过街安全,2003年建设沿海大通道时已在此处规划预留并实施建设了人行过街地下通道。根据已编制完成的《泉州市中心区行人过街设施布局规划(修编)》,考虑到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现状已有地下过街通道,因此在此处周边未再规划人行过街天桥。
这几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处的人行过街地下通道因维护管理问题,地下积水,导致此通道使用率很低,行人无法通行。为提高此通道利用率,我局已与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沟通,建议近期立即对该地下通道进行整修维护,做好通道内排水及照明工作,重新启用此地下通道,以解决该处行人横穿丰海路问题,消除过街交通安全隐患。
针对滨江中学南大门学生家长过街问题,我局将主动与交警部门、城管局沟通,现阶段尽快完善学校门口附近过街路口的交通标志、标线、警告标识等交通配套附属设施,并设置交通信号黄闪灯加以控制,保障行人过街安全。
衷心地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泉州市政交通设施建设,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局将认真研究、论证采纳,使市政交通设施更完善、合理。
领导署名:黄三多
联 系 人:郑云液
联系电话:136 5598 2258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