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1-00094
    • 备注/文号:泉资规函〔2021〕26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28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20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1-04-28 16:26
     

     

    泉资规函〔2021263

                                              答复类型:E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202120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修建石笋桥(古浮桥)的建议》(第202120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泉州古浮桥历史悠久,文物保护价值高,目前仅桥的两端断塌,多数桥墩仍保持完好,桥梁桥面基本完整。鉴于此,我局支持在满足相关文物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修复古浮桥,重现昔日笋江月色美景。

    关于委员提出的修复古浮桥作为步行通道的建议,我局认为可开展相关论证工作,在满足相关文物保护要求的前提下,可作为笋江公园连接观音寺的步行通道,届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论证服务。

     

    领导署名:王少毅

    人:赵增炫

    联系电话:22177560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428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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