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1-00141
- 备注/文号:泉资规函〔2021〕38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30
泉资规函〔2021〕383号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532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澍楠委员:
《关于加强城市公共空间体验的建议》(第2021532号)收悉。我局作为分办单位,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规划统筹,合理布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作为城市规划工作主管部门,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的规划,从多方面做好用地规划工作:一是在编制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业用地的预留、控制。近年来我局已实现泉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各片区控规已按照人口规模、服务半径等相关规范标准对上述用地进行科学布置及指标控制,在地块出让时作为相关依据。二是根据新形势对城市规划管理的要求和我市社会、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变化,为加强对我市城镇建设的规划指导,我局制定了《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并经市政府批复颁布实施。《泉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版)》强调了对上述用地的规划配置,明确提出了配建要求。
二、优化产业结构,提升城市公共空间体验感
泉州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文化积淀丰富,保留着量大面广、类型齐全、别具特色的传统建筑。随着 “东亚文化之都·泉州”古城文化复兴计划的启动,泉州古城文化复兴开始进入新阶段,我局开展了一系列规划设计工作,编制了《泉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西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城南聚宝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并在严格的保护规划的基础上,着重合理利用文化资源,开发泉州丰富的“侨”文化、闽南文化、“海丝”文化、宗教文化、泉台民意交流文化等文化资源,整合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有机融入现代商业、娱乐、休闲等元素,大力发展以创意产业、商业娱乐、文化旅游为主导的第三产业,实现泉州古城文化复兴。
2019年,我局组织编制了《环泉州湾都市产业发展总体策划》,在98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内,整体筛选出包括北峰西华洋、白沙片区、清源山片区等在内的25个产业功能区作为产业规划落地的主要承载空间。找准产业发展定位,构建都市产业体系,包括科技服务、金融服务、教育培训三大新兴引擎产业和商务服务、大健康、商业休闲三大城市配套产业,并针对每个细分产业都设定了具体目标、发展路径与支撑项目。其中文化旅游、文化创意等主导支撑产业,主要以丰富的文化资源为素材,聚焦不同细分产业领域,打造多个特色鲜明的文商、文旅、文创街区、园区或景区。另外,我局还对百姓常到客人常来的城市重要区域进行策划和研究,组织编制《泉州市生态连绵带统筹实施总体规划》,打造田园山水展示面和丰富的城市公共空间节点,不断优化我市公共空间体验感。
三、加强政策保障
随着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深入推进,新业态、新兴产业迅猛发展,产生了大量的新兴产业,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在借鉴广东、浙江等先进地区经验的基础上,于2021年出台了《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提出在全市工业园区内探索新型产业用地“M0”和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以发展新型产业项目,有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M0”新型产业用地与传统工业用地相比,土地功能利用更加多样、更加灵活,能同时满足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无污染生产等多种功能需求,更好地融合了新兴创新产业功能,更加符合当前城市空间统筹利用的趋势和企业转型发展的诉求。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在具备供地条件的工业区等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国有建设用地。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泉州城市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期盼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泉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领导署名:刘克华
联 系 人:王单丹
联系电话:22177529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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