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时间:2010-01-12 20:35 浏览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福建省测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设区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测绘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地方性测绘法规、政府规章(仅福州市、厦门市);制定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测绘管理政策措施,并依法监督实施;指导县(市、区)的测绘工作。

    二、负责组织全市重大测绘科技项日的攻关、测绘新技术的普及推广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测绘科技成果的评审及测绘科技奖励管理工作。

    三、组织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和地籍测绘规划;配合本级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编制市级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复测与加密全市平面和高程控制网,测制与更新市区1:5百、l:1千、l:2千、l:5千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制与更新全市综合地图集和普通地图集,建立、维护与更新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四、负责对所辖各县(市)基础测绘规划实施和财政核拨的基础测绘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负责国家和省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测绘技术规范及标准的贯彻执行;负责对全市1:5百、l:1千、l:2千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产品进行统一分幅及编号。

    六、负责全市测绘航空摄影项目申请材料的核实及转报工作;负责全市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申请材料的核实及转报工作。

    七、根据省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对全市申请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单位的资质条件进行考核,并提出推荐意见;负责丙、丁级测绘资质证书单位的年度注册工作,向省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报送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有关材料及情况报告。

    八、负责全市测绘作业证件的监督检查和验证工作;负责丙、丁级单位测绘人员的测绘作业证件审核、发证、注册等工作;负责全市测绘执业资格报名、考试、注册的接收报送等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测绘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测绘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批准立项和核定财政补助金之前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监督管理测绘项目的招标和发包活动,负责测绘合同款项及合同履约行为的监管;负责全r静测绘成果质量监管,督促检查测绘单位建立健全测绘成果质量保汪体系;负责测绘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十、负责全市测绘成果的监管工作。协助省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做好测绘成果汇交工作,负责全市汇交的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的接收、整理、归档、储存及上报工作;依法确定测绘成果保管单位,确保测绘成果资料的完整和安全,及时汇编测绘成果目录,报送省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提供测绘成果资料。负责本级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提供的审批工作,核实市级有关单位使用所需省级以上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的申请;会同本级保密工作部门对使用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单位定期进行保密检查。

    十一、负责监督全市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单位采用测绘主管部门提供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加强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增值开发和应用服务,推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

    十二、负责全市的地图编制、印刷、展示、登载和地图产品生产销售的监管工作;开展全市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测量标志的管理与维护工作。按规定定期检查、维护永久性测量标志;负责全市永久性测量标志迁建申请材料的核实并转报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测绘行政执法工作,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全市测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测绘法制宣传年度计划制定和实施工作。协助做好测绘行业职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测绘工作综合统计,并按年度汇总后上报省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

    十七、承办省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及设区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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