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监管
时间:2021-04-27 14:53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日前,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中心市区房建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房建类建设工程批后监督管理是指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之日起,对建筑工程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建设的情况,进行以设计方案抽查、单体放样验线、±0.00复测验线、施工过程规划抽查的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管理活动。告知承诺制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且未办理规划条件核实的房建类建设项目,纳入“双随机”监管检查的范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和施工单位等应当主动接受资源规划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并按要求提供有资质的测绘单位的测量资料及相关材料,协助现场检查。

  《方案》明确了“双随机”检查的工作机制。从 “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至少2名执法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按不少于2%的比例从监管对象中随机抽取建设工程项目,每年抽查次数不少于2次。检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检查小组将《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建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项目清单》连同相关材料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方案》强调,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项目,下达《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建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整改意见通知书》,并抄告城管部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资源规划部门应会同城管部门至现场进行确认,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城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方案》还提出了加强信用管理措施。检查小组在进行建设工程批后监管“双随机”检查时,应当记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设计单位、测绘单位的信用信息情况等。资源规划主管部门应对失信项目加大检查频率,加强日常监管,对其相关业务活动及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进行严格监督和审查,实行联合惩戒。

  (供稿:建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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