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8-16 15:15 浏览量: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各有关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监管,规范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按照《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本次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时间

20228月至9月(具体检查时间将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对象

泉州市有效期内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资质单位(以下简称资质单位)。

四、检查形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我局随机抽取被检查资质单位(不低于资质单位总数的5%),由我局相关工作人员与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共同组成检查组开展检查,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视工作需求协助参与监督检查工作。检查人员通过查看资质单位相关材料和有关现场,如实填写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检查结束后将检查结果和意见反馈给被检查单位。

五、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合法合规情况;监管平台填报公示情况;内部管理规范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业务承揽及工程项目施工、验收情况;技术人员、设备等条件变化情况;资质变更、注销或项目备案情况等(详见附件)。

六、其他要求

    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应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上公示信息,其中项目情况应包含本单位近3年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新承担项目应于1个月内及时更新,不得迟报、漏报。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我局组织的现场检查,主动接受询问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要在现场监督检查记录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不参加、不配合检查的资质单位,将按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

 

附件:2022年泉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记录表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816      

 

 

 

 

 

(联系人:林皆敏  联系电话:2276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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