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泉州市城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前期技术服务的采购公告
时间:2022-06-27 18:33 浏览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城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前期技术服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泉州市城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前期技术服务。

  二、采购项目内容

  借鉴周边省份高度城镇化和工业化地区低效工业用地盘活与土地整备工作的先进经验,总结泉州市城镇低效工业用地的特征,做好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顶层设计,支撑试点工作开展,不断拓展政策空间,持续释放存量工业用地效率、效能和效益,进一步挖掘我市工业用地潜力,为我市园区标准化提升提供更多更优资源要素保障。

  三、有关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

  1.编制我市城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研究编制《泉州市城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方案》,指导全市城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工作,并做好统管区以外各县(市、区)试点方案的评审,进一步挖掘全市工业用地潜力,切实提高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2.开展全市低效工业用地评价标准研究。结合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和标准要求,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提出全市城镇低效工业用地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市统管区低效工业用地认定标准,对市统管区以外各县(市、区)进行技术培训。

  3.做好市统管区低效工业用地初步评价并提出开发建议。以2019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21年以来泉州市工业用地调查等相关数据为基础,开展市统管区工业用地评价,初步识别低效工业用地,分析低效工业用地的分布、规模、类型、效率等特征,提出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的建议,形成市统管区低效工业用地评价报告和数据库。

  4.指导开展1-2个工业园区试点工作。做好全市14个园区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工作,借鉴广州、东莞、云浮、杭州等地经验,指导开展1-2个低效工业园区再开发试点工作,指导编制单元低效用地整备方案,推动园区用地提质增效,为园区标准化建设提供高质量空间载体。    

  5.做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涉及规划和资源要素的政策指导。及时了解收集中央、省部有关低效用地再开发最新的政策及国内标准园区建设先进案例,形成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汇编、先进产业园区规划案例汇编,为各县(市、区)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5.5万元(含税价),投标人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则报价文件无效。

  (三)投标人应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件招标书。    

  五、提交投标方式

  提交方式可送达或EMS寄至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D栋409,收件人:黄先生,电话:0595-22766173。

  公告期限 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1日。

 

  附件:《泉州市城镇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前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书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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