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部下发永农图斑)技术服务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具体事宜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泉州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部下发永农图斑)技术服务。
二、采购项目内容
协助我局开展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对泉州市下辖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台商投资区县级提交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进行汇总、技术指导和检查。
三、有关要求
(一)主要工作内容:1、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文件,对泉州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并对各县(市、区)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政策解读,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2、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进行收集、整理、汇总。3、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进行人机交互检查,核查数据库、调出举证材料、处置情况表等的正确性与合理性。4、对各县(市、区)上报整改恢复地块、拟补划地块套合最新遥感影像、国土云实地照片进行内业逐图斑100%核实,并逐级上报提交。5、对每个县(市、区)的整改补划图斑进行现场抽验,外业图斑个数按各县(市、区)部下发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图斑个数的30%确定,合计1310个。6、对各县(市、区)上报的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进行论证审核。7、编制《泉州市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总结报告》及泉州市永久基本农田处置情况表。8、形成市级成果提交省自然资源厅审核。
(二)针对招标人采购的项目,参与投标的公司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服务,制定服务方案。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万元以内(含税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则报价文件无效。
(四)投标人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四、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附件招标书。
五、提交投标方式
投标文件(1份正本、1份副本)应于 2024年1月4日17:00前提交,可送达或EMS寄至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D栋401,收件人:周先生,电话:0595-22769973。
公告期限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4日。
附件:泉州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技术服务招标书。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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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6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