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受理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城东片区1号路市政工程等6条道路和泉州市城东片区滞洪排涝工程(玉兰排洪渠)的海域使用权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上述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全文信息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城东片区1号路市政工程,城东片区49路延伸段市政道路工程,泉州市城东片区50号路市政工程,城东片区51号路市政道路工程,泉州市城东片区南环路市政道路工程,泉州市后渚—城东通道、南环路、滨江路立交工程,泉州市城东滞洪排涝工程(玉兰排洪渠)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泉州湾西北侧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五、公示时间:2023年3月29日—2023年4月12日(10个工作日)
六、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附件)
七、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177580
传真:0595-22769915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域海岛管理科
邮编:362000
附件:泉州城东南滨江片区市政道路、玉兰渠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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