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受理石狮市深海养殖项目(一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全文信息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深海养殖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石狮深沪湾东南侧海域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石狮市自然资源局
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编制单位: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五、公示时间:2023年5月17日—2023年5 月30日(10个工作日)
六、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附件)
七、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177580
传真:0595-22769915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域海岛管理科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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