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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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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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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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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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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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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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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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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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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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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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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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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闽政〔2002〕53号)第四条;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文〔2006〕396号)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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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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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一、二、三类区分别征收80元/平方米、60元/平方米、40元/平方米(泉政文〔2006〕396号); 商业(含写字楼):一、二、三类区,分别征收110元/平方米、80元/平方米、50元/平方米(泉政文〔2006〕396号); 工业:一、二、三类区分别征收50元/平方米、30元/平方米、20元/平方米(泉政文〔2006〕3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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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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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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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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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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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文) 2.《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文) 3.《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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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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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07〕10号文)《财政部、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调整海域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综〔2018〕15号文)制定的标准计征。国家未统一规定的,按《福建省海域使用金征收配套管理办法》标准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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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权变更审核;
海域使用权续期审核;
新确权项目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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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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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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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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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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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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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合同约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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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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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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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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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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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中国人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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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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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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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转用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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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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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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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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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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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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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被破坏程度、复垦标准和复垦工程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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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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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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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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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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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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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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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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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定为闲置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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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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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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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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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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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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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品价格变动情况和经济发展需要实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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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矿业权占有环节,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整合为矿业权占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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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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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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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出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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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9号);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综[2017]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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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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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争方式出让矿业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招标、拍卖、挂牌的结果确定;
通过协议方式出让矿业权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评估价值、市场基准价就高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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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权出让收益是国家基于自然资源所有权,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而依法收取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包括探矿权出让收益和采矿权出让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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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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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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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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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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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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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元、550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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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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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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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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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量标志迁建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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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测量标志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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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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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重建、重测该等级的测量标志造价和征地费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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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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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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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利用处理与更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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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2011年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四十八条 测绘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测绘技术规范、程序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开展建设工程勘测、放样和竣工测绘,并对其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2. 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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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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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野外地形数据采集与编辑—数字线划图 1:500 11390元/幅 2.工程测量-工程测图 1:500 9795元/幅 3.数据数据库 1:500 214元/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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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利用处理与更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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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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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0.00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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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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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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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0.59/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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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设项目实地测绘,提供项目实际建设位置、尺寸、间距退让等测绘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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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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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增补画建设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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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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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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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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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补画建设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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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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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征集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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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发布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的通知》(2004)(中规协秘字第22号)
2.《关于印发<城市建筑方案设计竞选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设[1995]2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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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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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阶段设计费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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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规划设计方案竞赛、编制单位征集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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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规划勘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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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放线(单体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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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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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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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8.85元/每件(4点);每增加一个点,按819.72元/点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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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批的总平面图、单体平面图复核拟建物的角点坐标、四至退让、楼间距,实地放样拟建物角点坐标并钉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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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规划勘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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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计算与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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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房地产测绘收费的通知》(闽价房[2008]245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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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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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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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规划设计条件复核各项经济指标(含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公共配套、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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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规划勘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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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竣工测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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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闽价房[2008]245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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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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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500地形图:0.21元/㎡;②、计算建筑面积:0.54元/㎡;③、地下管线竣工测量:4000.00元/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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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测制1:500现状地形图,并表示各幢建筑物的室内外地坪标高、楼高、建筑尺寸、建筑退让、占地范围;2、实测各幢建筑物、绘制各层平面图、各幢立面图,计算各类面积,统计各项经济指标。3、实测各类地下管线的管道井位置、管径、埋深、材质、管顶管底标高、管道走向,绘制管线图,编制管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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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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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规划勘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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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测绘(房产测绘、宗地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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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房地产测绘收费的通知》(闽价房[2008]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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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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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住宅:1.2元/㎡;
②、非住宅:1.8元/㎡;
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0.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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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各幢建筑物各户、各层以及各功能区建筑面积,绘制分层图、分户图,编制房产测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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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规划勘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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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勘测定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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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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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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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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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用地坐标,实地复核地类、权属,测制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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