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300-2025-00116
- 备注/文号:泉资规〔2025〕15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6-26
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2025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效综〔2025〕3号)和市效能办印发的《关于2025年度市直及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职能和2025年度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项目提效年”“改革创新年”为抓手,持续推进“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更好统筹存量和增量、发展和安全、开发和保护的关系,以规划引领之“强”助城市品质之“优”,以要素保障之“进”助发展大局之“稳”,为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奋勇争先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泉州实践贡献力量。
二、考评对象
我局作为泉州市直政府第三系列综合与管理类单位,纳入2025年度泉州市绩效目标考评范围。
三、考评方式
根据泉效综〔2025〕3号文件规定,对各参评单位的绩效考评采取指标(目标)考核、领导评价、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目标考核。围绕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考核重点职能目标、行政能力目标、改革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平安建设成效等方面内容。其中职能目标紧紧围绕“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落实市委关于工作要点的有关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对市考核指标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重点对实施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动两岸融合发展、落实意识形态、开展招商引资、推动执法平台应用等方面进行考核;行政能力目标重点对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机关效能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领导评价。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重点对各参评单位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其中,市委、市政府领导评价得分占60%,市人大、市政协领导评价得分占40%。
(三)公众评议。市效能办、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将采取专业机构评议、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成省、市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及为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我局所在第三系列由基层干部、效能监督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绩效专家、服务对象等开展评议。政务服务“好差评”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开展。具体评议方案由市效能办、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另行印发。
(四)正向激励。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落实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制度,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上级表彰表扬的,可以获得正向激励加分;“项目提效年”“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抓城建提品质”等专项行动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省对市年度考核指标排名全省前3位的指标、同一指标(含公众评议)比上年排名提升3位以上的牵头单位以及争取上级资金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等可以获得正向激励加分。正向激励事项符合省上加分标准,被省效能办认定并加分的,按1.5倍给予计分。正向激励加分上限为5分。
(五)察访核验。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监督检查考核通报的典型问题;对省、市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落实、落实不到位,以及省对市年度考核指标排名全省后3位、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党管武装、农民工工资支付、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及殡葬服务机构运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典型问题等,按照《福建省绩效考评察访核验扣分办法》(闽效能办〔2023〕4号)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扣分,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建立常态化的绩效考评机制,严格统筹规范督查项目、频次,推进效能督查与市委、市政府督查、部门督查成果共享,防止多头重复、集中扎堆,不得以调研之名行督查检查考核之实,调研结果不得作为察访核验的扣分依据。察访核验扣分上限为5分。具体正向激励加分和察访核验扣分办法将由市效能办另行制定印发。
四、结果汇总
(一)成绩汇总。汇总公式为:综合得分=目标考核得分×60%+领导评价得分×10%+公众评议得分×30% +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目标考核得分(总分100分)=职能目标得分(60~70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4分)+平安建设成效(4分)+安全生产(2分,含消防安全)+行政能力(20~30分)。
(二)等次确定
1.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考评结果按类别(我局所在第三系列按照综合与管理类排序)、总分高低排列,每类(序列)前60%且总分85分以上的为优秀;其他80分以上的为良好;60分至80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差。
如果在当年度省对市考评中,我市被评为全省前3名的,以上各系列优秀等次比例再增加10%。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低一个考评等次。
(1)任现职的各县(市、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如违纪违法问题不属于该主要负责人在任现职地区或单位期间发生的,不影响现任职地区或单位的考评等次确定);
(2)发生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金融风险事件、重大负面舆情事件以及其他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3)文明单位及培育对象被摘牌或撤销参评资格的;
(4)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评等次评定为差。
(1)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批评,严肃予以问责的;
(2)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
五、结果运用
(一)通报结果。绩效考评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
(二)综合运用
年度考评结果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政法委、文明办,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三)绩效激励。考评结果作为确定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奖系数的主要依据。市直部门考评为优秀等次的,作为对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参考,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单位次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给予相应提高。
(四)效能问责。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差或连续2年考评结果为一般的,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效能提醒谈话,并责成其提交书面整改措施。
(五)反馈整改。考评结束后,要深入剖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促进绩效提升。市效能办将适时开展“回头看”,加大督促力度,推动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六、组织实施
(一)6月底前,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对我局所在第三系列各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我局根据意见修改完善,报分管市领导同意后,正式印发实施绩效管理方案,同时抄送市效能办备案。
(二)10月至12月,市效能办组织开展领导评价工作,我局迎接做好公众评议各项工作。
(三)11月底前,我局须报送1项改革创新项目至市效能办,市效能办将会同市委改革办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评审。
(四)12月底前,我局将通过福建省绩效管理系统报送正向激励事项及佐证材料,市效能办将组织在线审核认定;如我局作为察访核验牵头单位还需通过福建省绩效管理系统报送察访核验扣分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
(五)2026年1月底前,我局作为个别工作数据采集单位将考评数据分别报送市效能办、市统计局;市委文明办、政法委、应急局及消防救援支队分别向市效能办报送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平安建设成效、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考评结果。
(六)2026年2月底前,市政府办公室会同市人社局组织对我局所在第三系列各单位进行考评。
(七)2026年3月底前,市效能办汇总考评结果,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科室(单位)各司其职、绩效联络员具体牵头、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绩效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绩效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落实绩效目标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二)有序推进工作。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绩效目标安排,持续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进度、质量和时限要求,确保按时序完成或超额完成。平时要注意搜集整理绩效目标有关资料台账,以备年终考评检查。
(三)认真跟踪分析。各科室(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负责人要亲自把关,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把每项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到经办人员,并经常分析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承担省对市绩效考核指标的科室(单位)要明确指标交办要求,认真分析提升,争取指标考核排名全省前3位。
附件:1.局绩效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局2025年度市直政府系列绩效目标考评表
附件1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绩效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局绩效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文发
副组长:刘炳华、郑建南、黄三多、李明、唐哲、王珏、蔡东、吴再发、刘克华、郭炯、何伟、郑志宏
成 员:洪东宏、吴绶激、金志森、黄建东、高颖、方向阳、詹鹏宇、高晓森、王双彬、颜惠仁、李建伟、凌志、张玉泉、潘志强、张文杰、连一心、朱寒、黄作秋、汤达海、陈宗举、黄龙腾、王守斌、姚锦彬、林西清、杨培源、郭坚、张志锋、张文娜、王谦辉、曾小义、王涛
局长对绩效工作负总责,其他局领导负责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绩效,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抓好本科室(单位)绩效,层层抓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刘炳华兼任,副主任由黄建东、王守斌、潘志强、郭坚兼任,下设四个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绩效目标考评的内部组织和对外协调,组织制定绩效目标和本局方案,录入相关材料到“福建省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系统”,做好专项工作分解统计和解释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年终总结等相关报表和文字材料,负责绩效各项目标包括省对市年度考核指标的进度跟踪、汇总分析等工作,以及传达全市绩效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绩效工作制度、组织做好本局绩效管理和迎接年终考评等其他日常事务。
组 长:黄建东(兼任)
成 员:方辉、庄剑顺、施书杰、吴芬芳
二、公众评议组:主要负责本局领导评价和公众评议工作。平时注意提醒局领导向领导评价对象(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汇报工作情况,获得理解支持;负责向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上报服务相对人和管理相对人名单;负责公共评议要求组织实施的其他相关工作。
组 长:王守斌(兼任)
成 员:陆 雁、黄玲萍、林巧连、张晓波
三、驻政务服务中心评议组:负责做好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公众评议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负责加强同市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的沟通交流,获得支持。
组 长:潘志强(兼任),副组长:王谦辉(兼任)
成 员:吴艺杰、吴艺辉、陈高扬、黄秀清、刘少杰
四、内业整档组:主要负责收集整理能够印证绩效目标任务指标完成的有关材料以及提档奖励加分佐证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图片和音像资料等),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内业台账。
组 长:郭坚(兼任)
成 员:陈鑫淼、吴培凤、江璐、吴新蓉、陈宇婷、黄小玲、黄菊萍
各工作小组应根据本组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成员具体分工,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本组每位成员,各负其责。
坚持绩效联络员工作制度,由各科室(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绩效联络员,负责联系并组织做好本科室(单位)绩效工作,包括绩效目标设定、完成进度跟踪、加分提档(表彰表扬等)、汇总分析、卷宗整理等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吴芬芳(办公室)、黄小玲(法规科)、林雄炜(调查科)、孙星琳(规划科)、汤俊红(管制科)、王单丹(用地科)、黄玲萍(利用科)、林淳(开发科)、张智海(矿管科)、林诺(地环科)、曾舜颉(市政科)、陈荣丽(建景科)、陆娜(执法科)、张晓波(机关党委)、郑华乐(人教科)、陈宇婷(计财科)、黄秀清(审批科)、汪丽香(村镇科)、钱小雅(海域科)、洪宇冰(储备中心)、黄任(监测中心)、孙仁凤(信息中心)、江璐(测绘中心)、董毓莎(规划研究中心)、由佳(整治中心)、刘少杰(登记中心)、吕亮(档案馆)、王毅雯(勘测院)、蔡雯雯(规划馆)、庄云杰(试点办)。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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