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06-04-28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采矿权公告
    时间:2006-04-28 08:31

        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拟对惠安县北蔗矿区建筑用花岗岩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矿区基本情况
        惠安县北蔗矿区位于惠安县城南东方向方位169°,直距约11.7KM处,行政区域隶属惠安县张坂镇北蔗村管辖。矿区范围拐点坐标:A(2758638.31  531635.36)B(2758456.44  531916.75)C(2758567.72   532058.43)D(2758525.08  532125.42)E(2758335.98   532103.83)F(2758225.00  531920.00)G(2758170.00  531920.00)H(2758301.00   531613.00)I(2758466.08   531533.75)矿区面积约0.15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矿,开采标高+55~+130米。
        2004年10月,福建省197煤田地质队对惠安县北蔗矿区开展地质普查工作,于2004年11月提交《福建省惠安县北蔗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普查地质报告》,探明建筑用花岗岩矿矿石资源量(333)396.02万立方米,并于2005年3月29日经福建省国土资源评估中心评审通过。
    二、竞买人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具备采矿权申请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但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需提供具备年开采加工50~60万立方米石子相适应的资金证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安全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含水土保持方案) 。开采后,石料优先保证泉州外走马埭围垦工程需要,价格按成本价核算。
    三、竞买方式:挂牌出让
    四、出让年限和出让起始价
        出让年限10年,出让起始价650万元,不设保留价。
    五、报名费及履约保证金
        采矿权竞买人需交报名费1000元和缴纳保证金500万元(竞得人保证金可抵作出让价款,未竞得人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
    六、挂牌期限
        本挂牌公告时间为20天(即从2006年4月15 日 至2006年5 月 4日 止)。
        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即从2006年5月5 日8:00 至2006年5 月 18日17:00 止)。摘牌时间: 2006年5 月 18日17:00 , 摘牌 地点: 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十楼交易大厅
        报名地点: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
    七、具体事宜及挂牌出让文件请与泉州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595—22769937
        联系人:李先生   吴先生   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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