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1-00147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16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1年“泉州市规划编制单位中介服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16 15:43

    各有关规划编制单位:

    为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监督管理,规范城乡规划编制活动,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市级编制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6.《省外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在闽承担城乡规划编制任务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7.《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的意见》(泉资规〔2020310号)。

    二、检查时间

    20219月,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检查对象

    泉州市有效期内的编制单位。对于资质相关事项存在投诉举报或不良信用记录的编制单位,直接列入检查对象。

    四、检查形式

    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随机抽取被检查编制单位(不少于编制单位总数的5%)与检查人员。随机选派的检查人员不少于2名。

    检查采取内页检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编制单位相关材料,实地查看有关现场。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如实填写编制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详见附件),被检单位确认检查的公正性。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被检单位,被检单位应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五、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资质条件匹配情况,即现有条件是否满足其资质类别和等级;

    2.城乡规划编制活动合法合规情况;

    3.城乡规划编制成果质量情况,近两年完成项目情况及正在开展项目进展;

    4.违约或被投诉举报情况。

    六、其他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现场检查,主动接受询问调查,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应在监督检查记录表上现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不配合检查的编制单位,将按照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

     

    附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916

     

    (联系人:小孙  联系电话:22177578

     

     

     

     

     

    附件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监督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                                         编号:

    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办公地址

     

    法定

    代表人

     

    资质类别与等级

     

    检查内容

    检查记录

    一、资质条件

        匹配情况

    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符合业务要求的办公设备

     

    符合资质要求的工作场所

     

    二、规划编制活动合法合规情况

    项目招投标方面

     

    规划编制规范方面

     

    三、近两年完成项目情况及正在开展项目进展

    近两年完成项目情况

     

    正在开展项目进展

     

    四、违约或被投诉举报情况

     

    检查结论(对整个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表述)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检查组

    成员

    (签名)

     

    检查组

    组长

    (签名)

     

                           

    注:监督检查记录表需加盖被检查单位公章。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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