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6-00037
- 备注/文号:泉资规〔2026〕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4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赖淑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6-03-24 15:49
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赖淑钊同志任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用地保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孙星琳同志任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洛江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任职时间自2026年2月12日起算。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4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组,本局处级干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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