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6-00037
    • 备注/文号:泉资规〔2026〕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4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赖淑钊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时间:2026-03-24 15:49

    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赖淑钊同志任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用地保障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孙星琳同志任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洛江区土地储备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以上任职时间自2026年2月12日起算。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24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组,本局处级干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6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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