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6-00059
- 备注/文号:泉资规〔2026〕8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30
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局属各事业单位:
下列同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经研究决定:
高晓森同志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开发科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李建伟同志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修复与地质环境科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朱寒同志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管理科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汤达海同志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督科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张宇新同志的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封伟城同志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海岛管理科副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林碧容同志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规划管理科副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周文力同志的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前期开发科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郑华乐同志的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供应科科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黄晓峰同志的泉州市国土整治中心副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周凯同志的泉州市国土整治中心副主任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潘盛艺同志的泉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副馆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苏阿兰同志的泉州市规划勘测研究院副院长职务予以正式任用。
以上同志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30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本局处级干部。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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