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4-00076
    • 备注/文号:泉资规函〔2024〕14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9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5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4-03-29 16:29
     

    泉资规函〔2024143

                                              答复类型:A

     

    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135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陈绍坚代表提出的《关于畅通山美库区交通堵点,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第1351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一、关于从坑口宫经梅山高速路口至梅山镇区重修一条公路的建议。根据《泉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报批稿)和《南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报批稿),从南安坑口宫至梅山镇区规划主要依托永春东关至惠安城区的规划省道,再经S213到达梅山镇区;现状主要依托X333(桃罗线)至罗东镇后经S213到达梅山镇区,该路由沿线涉及大量的基本农田,建设审批难度较大。

    二、关于加快建设九码公路,形成环山美湖的生态廊道的建议。按照《泉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报批稿),山美水库及周边区域规划为生态保护区,承担巩固市域生态安全功能,且山美水库作为我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其所在区域以生态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为主,因此未规划有九都镇跨水库区域至码头镇的联系通道。

    下阶段,我局将积极配合交通、生态等相关部门及南安市政府,开展山美水库周边交通出行提升论证研究技术服务工作,服务山美库区周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

     

    领导署名:蔡 

    人:潘盛艺

    联系电话:15060625800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329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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