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16:22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报在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yghj.quan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中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608,邮编:362000,电话:0595-2276992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一)主动公开

      以局门户网站为主阵地,灵活运用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台等平台,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重点对土地出让、征地信息、重大规划项目、地灾预警信息、行政审批信息等群众关心的事项主动公开。严格公文公开属性审查,能公开的一律公开。针对重大政策文件,委托东南网制作图文并茂的政策解读,进一步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推动解读形式多样化。2021年共出台4份规范性文件,均配套政策解读文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我局开通网站、信函、传真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增强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依法妥善做好依申请公开。2021年共收到65件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涉及的主要内容为征地、项目规划信息,均能在法定时限内及时答复。

      2021年有1件因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的案件,为申请人江熠堃对《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泉资规依复〔2021〕第26号)中所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行政机关不得公开的行政行为不服,向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撤销我局作出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责令重新作出答复(闽自然资复决〔2021〕25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并做到重大决策全程公开,主动公开的信息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主动公开信息在局门户网站发布的同时按季度移送市档案馆、图书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照国务院统一规范对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设计、栏目设置、数据迁移等方面进行优化整改,确保专栏建设符合上级要求。在网站首页导航条下新增下拉式菜单,进一步完善网站首页导航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加强网站动态信息更新频率,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及时发布我局大型政务活动、专题会议图片和新闻,确保网站在传递信息、提供政策指导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增设“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专题专栏。推进微信公众号与政务网站融合发展,强化公众号与网站稿源互通,通过微网站建设,实现网站与公众号双端信息同库、数据同源、服务同根,切实发挥公众号重要平台作用,不断扩大其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2021年,我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共计1084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共计1182篇。

      (五)监督保障

      门户网站开设咨询、投诉、建议、在线访谈专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项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决策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3

      0

      0

      0

      0

      2

      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

      0

      0

      0

      0

      0

      1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4

      0

      0

      0

      0

      0

      4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2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3

      0

      0

      0

      0

      2

      6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网站因整合改版导致搜索结果中存在废旧栏目信息等问题,我局第一时间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解决,确保搜索功能的实用性和搜索结果的准确性。同时定期开展自查,做好网站内容更新维护。二是政策解读以文字解读为主,形式不够丰富。已委托东南网将我局做出的政策解读转换成图片、图表形式,便于公众阅读理解。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较薄弱。主动向先进城市、先进单位学习借鉴,组织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干部职工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全部免费提供,未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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