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19年测绘单位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24 14:31 浏览量:

泉资规〔2019〕171号 

 

县(市、区)自然资源(分)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加强测绘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全市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2019测绘单位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闽自然资测〔2019〕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19年测绘单位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一)确定抽查对象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前登记在册的本行政区域内丙、丁级测绘单位,扣除2016年、2017年、2018“双随机”已抽取、2018年度新申请资质和省厅今年抽取的测绘单位。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2019年4月16日市局通过省自然资源厅提供的“随机抽查”系统,在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从市级抽查对象范围内,丙级14家,丁级7家,随机抽取测绘单位12家作为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7家)、测绘资质巡查(5家)的检查对象,复查2家(2018年度抽查结果为不合格),被检单位名单及检查项目工作安排详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质量监督抽检内容

1、测绘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情况;

2、测绘单位2017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各类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成果质量情况。

(二)测绘资质条件

1、测绘资质单位的资质条件是否与录入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一致,是否有不符合条件取得测绘资质的情况;

2、测绘资质单位是否按要求报送测绘资质年度报告;

3、测绘资质单位在资质等级和专业范围内承担项目、履行合同等情况,是否有超越资质等级的许可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中标的测绘单位向他人转让测绘项目的情况;

4、测绘资质单位是否有以其他单位名义或者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情况;

5、测绘资质单位是否存在应注销测绘资质的情况,是否存在应核减承担测绘资质专业范围的情况;

6、测绘资质单位是否存在从事测绘活动因泄漏国家秘密等问题,被国家安全机关或保密主管部门查处的情况。

(三)涉密测绘成果检查内容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并实施的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管理制度;

2、核心涉密人员是否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通过考试,持证上岗;

3、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管、使用场所等是否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是否配备必要的保密设备,具备保密条件;

4、是否建立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台账,单位内部工作人员使(借)用、归还地理信息成果是否办理登记手续;

5、存储和处理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计算机是否登记备案,是否与互联网物理隔离;

6、存储和处理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移动存储介质是否在涉密计算机与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间交叉使用;

7、非涉密计算机或非涉密存储介质是否用于存储或处理涉密地理信息成果。

三、检查组织及人员

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由市测绘管理站负责组织,委托福建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提供技术服务支持;测绘资质巡查检查人员从市国土资源局测绘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四、时间安排

2019年5月1日---11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

泉州市测绘管理站:许礼源

联系电话:0595-22769821

邮箱:971939221@qq.com

 

附件:1、泉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19年测绘单位随机抽查工作安排表.doc

2、测绘单位2017~2018年完成测绘项目汇总表.doc

3、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现场需准备和提供的测绘项目有关材料.doc

4、测绘资质巡查现场需准备和提供的有关材料.doc

5、涉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保管使用检查现场需准备和提供的有关材料.doc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23日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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