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规〔2013〕62号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 落实2013年“城市建设管理年” 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分局、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2013年进一步深化“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泉委〔2013〕8号)通知精神,为加快实施2013年度环湾中心城市“城市建设管理年”城市建设项目,确保“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圆满完成,管理年办公室制定了项目进展情况月报工作制度。现就我局月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是市委、市政府深入打好“五大战役”,进一步拓展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品位,强化城市管理,加快环泉州湾城市建设,带动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涉及范围大,工作面广,管理工作层次深,情况复杂,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我局各科室、分局、直属单位共同协同推进,具体规划项目任务详见分解表(附件1)。各责任科室要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管理年”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掌握工作动态、督促项目加快推进,同时要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工作进度。办公室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将作为项目督查和年底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能按时报送或报送资料不主动、不认真的科室,办公室将及时汇总上报局主要领导。 二、编制项目每月进度计划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实施项目要编制月进度计划,以便进行督促检查,推进项目进展,请各相关项目责任科室按项目年度目标,细化月进度计划,及时填报《泉州市2013年城市建设管理年实施项目工作计划表》(附表2),并于3月7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规划科王守斌。 三、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各有关科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月报工作,于3月7日下午下班前将负责此项信息报送的人员联系方式(含手机)和电子邮件地址提供给规划科王守斌,以便于及时联系,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动态和进展情况。 四、切实建立月报制度。“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实行项目进展月报制度,即每月月报要表格与文字相结合,各责任科室既要填报《2013年城市建设管理年组织实施城建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附表3),还要认真总结、分析,形成文字报告,全面反映“城市建设管理年”项目实施重大进展、推出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等,于当月26日下午17:00前报送规划科王守斌。 项目进展情况报送从2月份开始,请各相关责任科室抓紧报送2月份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进展情况报送时需各责任科室负责人签字后送规划科王守斌汇总上报。 联系人:王守斌 联系电话:22177559 13506025542 附件: 1.泉州市2013年进一步深化“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规划项目任务分解表 2.泉州市2013年城市建设管理年实施项目工作计划表 3.泉州市2013年城市建设管理年实施项目进展情况月报表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3年2月24日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室 2013年2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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