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顺利完成
时间:2019-11-13 16:34 浏览量:

911,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自查成果汇报会在市政府召开,市政府洪志强常务副市长、张志铭副秘书长参加会议。市资源规划局介绍了本次评估工作的背景和工作概况,对评估内容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调整建议做了说明,并现场进行了成果展示,相关部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议对本次评估工作方案路径的准确性、成果的科学合理性作了充分的肯定。

本次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是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大背景下,基于已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和最新国土空间规划政策开展的一项工作。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和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部署,从726日起积极推进工作落实, 三上三下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市域重点项目相关业主单位,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召开工作对接会,布置相关工作事宜;同时,组织技术单位在省上的技术支撑队伍指导下对县(市、区)上报的阶段性评估自查成果进行认真翔实的查错补漏,提出修改建议,督促优化完善。经过多轮调整后由各县(市、区)将自查成果上报市资源规划局和生态环境局。市资源规划局和生态环境局在各县(市、区)自查成果的基础上编制了《泉州市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自查报告》。

评估工作主要从基础数据情况、划定界线的合理性、应划尽划情况、矛盾冲突情况等四方面入手,在已有成果基础上套合经核实的各类基础数据,经现场踏勘取证和搜集佐证资料,详细分析评估现状,填写评估情况表,提出评估建议,严格做到图、数、实地一致。

本次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共查找出各类矛盾冲突图斑65701个,冲突面积86.41平方公里,建议调出面积73.25平方公里;评估涉及边界划定不准确图斑4104个,建议调出面积24.19平方公里,调入面积0.91平方公里;评估应划尽划图斑7252个,建议调入面积93.24平方公里;其它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情形3.56平方公里。评估后建议调入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97.71平方公里,调出总面积97.44平方公里,调整后陆域生态红线面积共2033.63平方公里,与评估前保持基本一致,占我市陆域国土总面积的18.01%

经评估建议调整的我市生态保护红线空间布局更加合理、边界更加清晰;通过评估工作大范围消除了原来的破碎化生境,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得到明显加强;通过与各类规划的衔接和区域间协调,实事求是、尊重现状,评估成果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同时,根据构建生态安全格局需要以及生态修复治理、生态环境建设的预期成就预留了保护面积动态优化和完善的空间。

市资源规划局和生态环境局根据会议形成的意见建议对评估成果作进一步完善后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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