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又一地入选自然资源部2024年“农地入市”典型示范案例
时间:2024-12-06 16:02 浏览量:

  自然资源部日前公布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2024年度典型示范案例试点地区名单,我市德化县入选!这是我市继晋江市入选2023年度典型示范案例试点地区名单后,又一地成功入选。

 

  案例内容如下:

  德化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

  入市程序规范顺畅类

  一、案例概况

  2024年1月,本轮试点福建省首宗商业性质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地块成功入市。入市地块位于泉州市德化县的矿业重镇——美湖镇美湖村,用地面积1.6亩,土地用途为商业,使用期限40年。试点地块原为美湖中学部分用地,于2011年起闲置,房屋破旧,存在安全隐患。为有效盘活农村闲置土地资源,德化县自然资源局、美湖镇政府和美湖村委会有序规范推动试点地块入市交易。

  2024年1月5日,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65万元的价格竞得试点地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鑫阳矿业应急救援基地,计划投资400万元,建设面积950平方米,主要从事应急救援装备等经批准经营业务和美湖村的特色农产品展销平台。该地块入市成交价65万元,按照30%的比例收取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19.5万元,留存美湖镇美湖村委会45.5万元。试点地块的入市标志着德化县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工作确立了入市程序的详细流程和规则,迈出了关键步伐。

  二、具体做法

  德化县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试点细则,制定入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入市管理暂行规定等系列配套政策,绘制形成13个环节的入市流程图,明确环节顺序和工作要求,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为保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入市程序顺畅,流程精简,德化县将入市流程分为入市前期准备、中期交易、供后监管三个阶段,严格规范执行《德化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暂行规定》确定的各方面要求。

  (一)入市前期准备阶段,重点突出尊重农民入市主体地位。一是完善基础支撑。为确保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开展,德化县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农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编制、全县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建库工作,完成全县135个应编尽编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二是做好专业指导。2023年10月,本案例试点入市地块确定后,德化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和各方意见征询,指导美湖村委会将原地块面积0.765亩扩大到1.59亩。2023年11月,德化县自然资源局综合各部门意见提出入市地块规划条件、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并抽取2家评估公司对拟入市地块进行评估,作为美湖村委会确定入市宗地底价参考依据,同时指导美湖村委会编制入市地块使用权出让方案,形成全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具体入市地块的出让方案参考样本。三是充分保证权益。充分尊重、保障村集体的入市意愿和选择权、决策权,依托“四议两公开”决策机制,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事项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形成入市决议,最大化实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同时,按照不低于征地农民补偿水平标准,指导美湖村委会做好入市涉及使用权调整相关农民的补偿工作。2023年11月14日,美湖镇美湖村委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入市决议,应到村民代表35人、实到代表参与表决28人、同意入市决议28人,同意率达100%,超过三分之二以上,会议结果同时在美湖镇美湖村委会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均无人提出异议。

  (二)入市中期交易阶段,重点突出入市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大致平衡。在本阶段,重点就入市土地起始价格进行审慎稳妥把控,在充分保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区位价值、村集体的合理收益的前提下,比照“大城关”对应土地用途较低地级基准地价和实际成交价合理确定,保证国有建设用地市场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市场的协调平衡及相互补充。本案例试点入市地块,于2023年11月14日通过美湖镇美湖村民代表大会入市决议后,于2023年11月15日通过美湖镇政府初审、2023年11月16日通过德化县自然资源局集体研究讨论通过入市方案、2023年11月17日通过德化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和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2023年12月4日取得德化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本案例试点入市地块入市起始价65万元,亩均单价40.8万元,占城区商服用地5级地基准地价52.67万元/亩的77.5%。

  (三)入市供后监管阶段,重点突出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本案例入市试点地块,于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5日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2024年1月5日,由福建省德化鑫阳矿业有限公司以65万元竞得该地块使用权,2024年1月10日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该试点地块监管协议约定开发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19.5万元通过村委会集体缴入政府预算收支分类科目账户,确保出让合同约定规划条件、产业准入要求、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和交地及开、竣工要求等进行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

  三、取得成效

  (一)打通入市路径,形成制度规范。通过本案例入市试点地块,德化县理清入市前中后期三个阶段的具体流程和重点工作,形成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各类文书样本,为后续入市工作奠定了基础、确定了参考案本,加速推动整体入市工作推进实施。截至目前,德化县已完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3宗17.2亩,正在入市挂牌公告3宗34.83亩。

  (二)盘活土地资源,助推乡村振兴。本案例入市试点地块全面拉开德化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序幕,进一步“唤醒”农村“沉睡”的土地资产,让更多土地要素“下沉”到基层,推动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助推德化乡村振兴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德化县已经入市地块和正在挂牌拟入市地块6宗52.03亩,拟新建建筑8万平方米,增加农村区域投资1.5亿元,可增加农村产值0.8亿元、带动农民就业300多人。

  (三)实现农民增收,壮大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有偿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显著增加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和农民财产性收入。本案例入市地块建筑建成后,可以带动该村及周边区域魔鬼辣椒、美湖米粉、甜柿、红烟等特色农产品销售经营,带动农产品产业发展和农户种植收益增收。入市地块成交价65万元,扣除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19.5万元后,留存村委会统筹的经济收益45.5万元,显著增加可支配村财收入。

 

  该地块的入市标志着我市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工作迈出了关键步伐,通过细化入市实施细则、选准入市试点地块、强化入市政策引导、保障入市全程规范等一系列有效措施,打通了入市路径,有效盘活了农村“沉睡”的土地资产,推动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助推我市乡村振兴和城乡统筹发展。

 

  (供稿:试点办集建组、德化县自然资源局、福建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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