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江市自然资源局印发《进一步优化住宅用地规划管理 提升城市住宅建设品质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聚焦抬板式架空平台、住宅层高升级、公共配套、沿街建筑风貌四大核心板块出台精细化管理细则,以政策引导住宅开发提质升级,持续满足群众高品质居住需求,推动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此次出台的新规试行期限两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8月18日。此前出台的《改善提升我市住宅品质规划管理措施(试行)》(晋自然资规范〔2025〕3号)相关条款与本《措施》存在不一致的,均按本次新规执行。文件印发前已成交的商品住宅项目,仍按出让时相关要求执行;新规印发后新出让的商品住宅项目,按本次新规执行。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政策出台立足城市发展实际,通过优化规划指标、释放公共空间、规范建筑设计、提升沿街风貌四大路径,兼顾居住舒适度、小区公共功能与城市整体形象,构建覆盖住宅内外、社区全域的完整品质管控体系。
抬板式架空平台标准化 大量公共空间享不计容红利
《措施》对抬板式住宅底层架空平台作出标准化、全维度管控,明确架空范围内的停车区域、公用配电房、电梯楼梯间、公共活动场地等公共空间不计入计容面积,架空平台不计入建筑层数。架空平台内还可设置球类运动场地等特殊空间。
在建设要求上,架空平台结构层高不得超过4.5米,顶板覆土厚度不少于1米,平台防护设施高度不得高出室外地坪1.5米;架空平台须按照低层建筑标准退让用地红线,内部行车通道净宽不低于6米,单个停车位宽度不少于2.5米。
《措施》还鼓励开发商利用住宅楼首层架空区域打造便民公共空间。住宅楼首层架空开敞面累计长度达到楼栋周长40%及以上的,可设置儿童游乐、老年休憩、健身、共享书吧等业主共用区域,允许采用格栅、透明板材等通透构件局部围合,相关空间全部不计容。
住宅层高大幅度提升 层高累进计容更合理
《措施》提高住宅基础层高底线,细化不同空间层高区间,并建立超层高累进计容机制。常规住宅标准层层高控制在3.0米至3.6米;跃层户型客厅、餐厅可适度放宽,最高层高不超过7.2米;住宅入户大堂、住宅楼首层架空层层高区间为3.6米至9米,提升入户空间开阔感。
为约束无序超高设计,《措施》明确计容核算规则:标准层层高超出3.6米,每增加2.2米(不足2.2米按一档计算),该层计容建筑面积叠加一层水平投影面积;入户大堂、住宅楼首层架空层层高超过9米,同样按照每增加2.2米叠加一层投影面积核算计容指标,以此平衡户型舒适度与地块开发强度。
公共配套再升级 明确风雨连廊等建设标准
针对小区公共配套,《措施》放宽开放式风雨连廊建设标准,宽度4.5米及以下、高度3米至6米的全天候开放式连廊,建筑面积仅单独标注,不计入计容面积、不计入建筑基底面积,可串联楼栋、架空活动区、小区出入口,形成无雨通行动线。
飘窗方面,优化外挑尺寸。飘窗窗台板向外凸出建筑外墙深度不得大于0.7米,保留观景功能,避免过度外挑挤占采光通风空间。
针对有景观要求或高速、高架、轨道交通沿线等存在噪声干扰的地块,《措施》专门明确封闭式阳台计容标准:地块规划条件要求设置封闭阳台的,阳台进深2.4米以内部分按1/2面积计入计容,进深超出2.4米的区域全额核算计容面积。
城市界面硬性提档 沿街住宅颜值迎来质变
《措施》对临街住宅外立面提出刚性建设要求。架空平台沿街外墙、建筑底部两层、配套裙楼必须采用干挂石材、高端金属板材、玻璃幕墙、定制陶板等耐久、高品质饰面材料,从源头改善城市沿街建筑观感。
架空平台面向城市道路、社区内部开放道路一侧,不得设置连续大面积实墙,须配套公共开放空间或绿化景观;地块毗邻既有住宅的,建筑界面设计须做好降噪、遮光处理,减少对周边住户的视线、光线及噪声干扰,统筹协调邻里居住权益。
(来源:晋江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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