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收益管理的政策、制度。组织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使用规划。开展全市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及考核评价监管。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承担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贯彻实施国家、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和标准。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拟订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并负责组织中心市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相关工作。建立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平合,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测、调控和监管。负责建立全市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组织开展全市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监测,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指导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负责人:詹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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