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泉州市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规〔2015〕6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随机抽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已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2020年度应公示采矿权及探矿权的勘查开采信息公开公示及随机实地核查工作,工作情况如下:
一、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基本情况
(一)矿业权基本情况
2020年度全市应公示矿山72个,实际公示矿山72个。其中,鲤城区1个,泉港区1个,惠安县3个,台商投资区5个,安溪县15个,永春县15个,德化县29个,南安市3个。
全市探矿权项目23个,其中德化县19个,永春县3个,安溪县1个。
(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填报公示情况
根据工作部署,结合我市矿山审批发证的实际情况,2021年1月对各县(市、区)进行工作部署,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的登录工作,填报上年度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并向社会公示。全市共公示采矿权72个,公示探矿权23个。矿业权人均依照《公示办法》规定要求履行法定义务进行公示,没有发现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
(三)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抽查名单确定情况
由于我市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及统一部署于2012年已经将采矿权下放至县级审批,我局不再审批采矿权,因此,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抽查工作主要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2018年我局根据工作要求制定了《泉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泉国土资〔2018〕166号),并建立了实地核查专家库。矿山实地抽查数以全市矿山数为基数,抽查率不少于5%。随机抽查由省厅组织实施。2021年7月20日,省厅统一进行随机抽查,并下文对抽查名单要求及时组织实地核查。
(四)实地核查及系统录入公示情况
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随机抽查的通知》要求,省自然资源厅今年随机抽查我市勘查项目2个,采矿项目3个,绿色矿山1个(详见附录名单)。根据要求,实地核查由各县(市、区)委托GNSS检查队伍实施并填写核查表。自实地核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核查结果填入自然资源部公示系统,并进行公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我市已经全面完成实地核查及公示工作,并将各县(市、区)现场核查形成的《勘查项目实地核查登记表》《开采项目实地核查登记表》汇总上报省自然资源厅。
二、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主要做法及问题意见
我市主要做法:矿业权人信息公示是是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和技术性强,为做好该项工作,高效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我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顺利推进信息公示工作:一是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落实责任。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矿业权人信息公示领导小组,明确相关科室职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二是加强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通过组织各县(市、区)进行业务培训,使矿管工作人员、矿业权人熟练掌握工作要求和相关技术要求。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及时制定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方案,印发给各矿山企业,召集各矿山企业进行公示系统解读及填报培训,并对矿山业主进行一对一的电脑实操,确保矿山业主准确、认真填报。并要求各县(市、区)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及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时间节点及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各县(市、区)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信等各种媒介,以及安全生产检查、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检查等日常监督检查的机会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信息公示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督促矿业权人认真填报公示信息,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违约失信为耻的社会氛围。四是明确实地抽查内容:矿业权人是否按规定公示年度信息,有无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履行法定义务是否到位;矿业权人是否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矿业权人是否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矿业权人是否存在非法转让矿业权行为等。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2018年以来,我市已经初步建立了实地核查专家库,并对专家咨询费用及每个勘查采矿项目实地核查要求的专家人数做了相关规定,但由于受财政政策影响,个别县(市、区)未能按照市局要求聘请专家库的专家进行实地核查。2020年,省自然资源厅对核查工作进行了改革,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GNSS 专业核查队伍实施,既解决了经费支出的规范性问题,也提高了核查的质量。
(二)实地核查中发现个别矿山企业存在公示系统填报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强,填报内容不够规范和完整。今后,将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对矿山企业填报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深入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相关精神,进一步完善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整合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技术人员资源,充分发挥我市地勘单位人员技术优势的有利条件,不断完善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强对矿山开采监管工作,督促矿山企业遵守资源开采的法律法规,履行义务,规范开采,切实落实矿山开采监督管理和矿山生态保护工作。
附件:泉州市2021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随机抽查名单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
泉州市2021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随机抽查名单
1.勘查项目(3个):
①福建省德化县仙洋矿区金矿详查
②福建省永春县梦尖山矿区铁多金属矿地质详查
2.采矿项目(3个):
①福建省永春县联福矿业有限公司高岭土矿
②福建省永春县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含春煤矿
③福建省德化县阳山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新田铁矿
3.绿色矿山(1个)
福建省永春县天湖山能源实业有限公司含春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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