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海域使用论证委托单位、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源规﹝2021﹞1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海域使用论证中介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结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工作部署,我局组织对随机抽取的福建省水产设计院等7家海域使用论证中介服务机构承接的7宗用海项目的海域使用论证业务情况、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质量情况、编制时限完成情况、中介服务机构职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情况、失信或被投诉举报情况等进行检查。
二、检查结果
被抽查的海域使用论证中介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均为合格,具体情况见附件。
附件:2023年度海域使用论证中介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结果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24日
附件
2023年度海域使用论证中介服务机构监督检查结果
序号 |
中介服务机构 |
项目名称 |
检查结果 |
1 |
自然资源部第三海洋研究所 |
泉州金屿大桥 |
合格 |
2 |
福建海洋研究所 |
福建晋江集成电路产业园(工业园)1号区块项目 |
合格 |
3 |
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
石狮市深海养殖项目(一期) |
合格 |
4 |
厦门蓝海绿洲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芯谷石井临港高新区B片区生态保护修复(含海堤加固提标)工程 |
合格 |
5 |
福建海科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泉州大和金属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铁罐(茶叶罐)600吨项目 |
合格 |
6 |
福建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泉州惠安张坂二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合格 |
7 |
福建海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泉州芯谷石井临港高新区B片区4号项目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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