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泉州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
二、招标单位: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内容:审核石狮市自然资源局上报的采矿损毁土地调查的内容,内业检查比例为100%,外业检查比例不低于30%。其中内业审核图斑288个,外业调查图斑87个。
四、项目工期与质量:技术要求以《福建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为准,项目工期为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
五、最高限价:项目经费10万以下,报价人报价超过10万元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六、投标要求:
(一)具备有效的独立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三)投标报价采用密封信函,信封外部注明:泉州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报价单。
(四)报价单需写明:项目负责人、项目总价、工期与质量、法人代表签名并盖公章。
(五)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9日上午11:00前(以收到时间为准)。
七、本项目投标函开封时间、地点:2024年11月29日下午3:30,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评标方法:邀请我局机关纪委参加开标,以报价最低者确定中标单位,如报价相同采取抽签办法确定中标人。
九、提交投标方式:可送达或EMS寄至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D栋421,收件人:刘女士,电话:0595-22769528。
报价单
致: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接到贵局泉州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投标的邀请,我单位对泉州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项目报价如下:
项目名称 |
泉州市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 |
报价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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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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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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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与质量 |
项目工期与质量:技术要求以《福建省采矿损毁土地状况调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为准,项目工期为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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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报价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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