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对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众号、网站代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密封提交磋商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JXFZ2026-QZ0066
2、采购内容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3、合格的供应商
3.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服务及工程的,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一)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二)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同时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四)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②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资格承诺制”,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报价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资格承诺制”,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报价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②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资格承诺制”,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报价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八)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九)信用查询: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提交响应文件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磋商小组将查询结果打印后随项目档案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的;
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5)信用信息查询仅以资格审查时通过本条款规定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除以上规定外,其他时间或其他网站的查询信息均不作为审查的依据。
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情形的,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6)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磋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取消采购文件中有关联合体的所有规定。
(十一)特定资格要求:/。
(十二)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若有):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特别说明(资格承诺函):①本项目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2026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30日18:00(北京时间)。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进行实名登记,供应商请按系统要求进行免费注册,注册网址https://www.fjbidding.com/register/supplier,注册后可进行获取项目的采购文件(且注册后可直接在线预览项目标书主要内容),平台服务费200元人民币,即可在线下载标书,成功下载即为获取文件成功。(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技术,电话:4009955011;注册/获取文件如遇问题,请联系吴小姐,电话:0592-5856679)。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拒绝。
5、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文件应于2026年7月6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磋商时间、地点:2026年7月6日09:30(北京时间)于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开标厅。
7、供应商对本次磋商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请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8、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1.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s://zyghj.quanzhou.gov.cn/)2. 建信招标采购平台(www.fjbidding.com)等信息发布,请供应商关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D栋
联系人:涂先生
电话:0595-22769913
采购代理机构: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街万达中心A座4307室
项目经办联系人:林琪钧、庄妹、叶鲜鲜
联系电话:0595-22678886
邮箱:yxianxian@cnduc.com
质疑受理联系人:林丁勇
联系电话:0592-5856995
邮箱:lindingyong@jianxinzb.com
11、缴费账户信息
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账户: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泉州宝洲支行
账号:405284539921
磋商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账户:建信发展(厦门)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中心支行
账号:35150110217400001797
附:采购项目一览表
|
合同包/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数量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 |
磋商保证金 |
|
1 |
1-1 |
公众号、网站代运营服务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
详见采购文件 第三章 |
25万元整 |
免缴 |
|
本采购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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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供应商应按合同包/采购包参与磋商,对同一合同包/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必须完整响应。评审与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合同包/采购包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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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6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