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8-21 17:17 浏览量: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测绘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局拟于2026年8月至12月在全市开展2026年度测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等。

  二、抽查内容

  (一)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

  1.测绘单位2024年1月—2025年12月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质量。

  2.测绘单位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情况。

  (二)测绘资质巡查

  1.测绘单位实际情况与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载录信息的一致性。

  2.测绘单位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管理制度、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3.测绘单位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是否存在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违规转包、分包,数据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安全风险。

  (三)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抽查

  1.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2.测绘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3.测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

  4.测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5.测绘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三、抽查组织及人员

  各项抽查工作由市测绘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抽查组成员从市局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委托泉州市规划勘测研究院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四、职责分工

  市局负责指导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市级测绘地理信息检查工作,并对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的检查工作进行督查。本年度全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10家,其中9家注册地为泉州市域且未被省自然资源厅列入抽检名单的乙级测绘资质单位,1家为在本市备案的外来测绘单位;测绘资质巡查11家,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抽查对象同测绘资质巡查对象一致(具体抽查单位详见附件1,具体抽查内容详见附件2、3、4)。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组织被检单位认真做好迎检准备、问题整改等工作,并于11月20日前汇总提交本行政区域检查工作总结及各被检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表(详见附件5、6、7)。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5〕54号)以及自然资源部《规范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规范开展测绘地理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二)各被检单位要认真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抽查工作。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整改,并于整改期限内提交整改报告。

  (三)检查人员必须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检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格执行各个检查环节的工作程序、检验方法和评判标准,确保检查结果准确、客观、公正。

  附件:

  1.2026年泉州市测绘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名单

  2.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准备须知

  3.福建省测绘资质巡查检查表

  4.福建省测绘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表

  5.2026年泉州市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汇总表

  6.2026年泉州市测绘资质巡查情况汇总表

  7.2026年泉州市测绘行业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和整改情况汇总表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8月17日

 

  抄送: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6年8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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