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营商环境提升”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泉营商办〔2024〕2号),要求持续深化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的“便利泉州”建设,重点推进审批提速,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再出发,营造公平竞争、便捷高效、开放包容的一流营商环境。为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登记财产制度改革,形成《关于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验登联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验登联动”定义、适用范围与申请条件
1.“验登联动”是新建房建类工程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一次性提交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及不动产首次登记所需的材料,资源规划部门同步开展现场踏勘、调查核验,在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首次登记条件的情况下,联动办理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不动产首次登记手续。
2.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各县(市、区)新建房建类项目。
3.申请“验登联动”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取得合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项目采用“多测合一”方式,取得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测量报告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工业建设项目按单位工程申请“验登联动”的,应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并满足投入使用功能。
(二)“验登联动”任务分工
中心城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的“验登联动”由市资源规划局牵头,洛江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配合落实;其他县(市、区)由属地资源规划部门负责。
(三)“验登联动”办理流程和时效
1.中心城区办理“验登联动”流程主要包括申请与受理、踏勘与审批、出具办理结果等环节。其他县(市、区)结合工作实际,持续优化审批流程。
2.办理时效。市资源规划局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规划条件核实与土地核验;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取得竣工联合验收备案证明后,不动产登记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
本方案自2024年8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至2029年8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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