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3年11月17日收到福建辉熊船业有限公司关于祥芝中心渔港渔船机械维护配套工程用海预审的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对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进行全文信息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祥芝中心渔港渔船机械维护配套工程
二、建设地点:石狮市祥芝镇东北部,祥芝中心渔港西侧海域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福建辉熊船业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五、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1日—2023年12月4日(10个工作日)
六、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附件)
七、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177580
传真:0595-22769915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域海岛管理科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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