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30万吨级主航道优化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
时间:2024-08-12 11:20 浏览量: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受理湄洲湾30万吨级主航道优化工程用海预审申请。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该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全文信息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名称:湄洲湾30万吨级主航道优化工程

  二、建设地点:惠安县、泉州台商投资区外侧海域

  三、海域使用申请人:惠安兴港石化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编制单位:福建省水产设计院

  五、公示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23日(10个工作日)

  六、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附件)

  七、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177580      传真:0595-22769915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海岛管理科

  邮编:362000

 

  附件:湄洲湾30万吨级主航道优化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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