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泉州金屿大桥项目用海海域使用审批信息公告
时间:2024-08-0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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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泉州金屿大桥项目用海已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用海单位 |
用海位置 |
用海面积 |
用海方式 |
用海期限 |
批准文号 |
泉州金屿大桥项目 |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泉州湾北部海域,跨越丰泽区、泉州台商投资区海域。 |
11.0516公顷 |
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 |
跨海桥梁用海期限为40年,施工栈桥用海期限为4年,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
泉政函〔2024〕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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