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片区2号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审批信息公告
时间:2025-12-25 11:39 浏览量:

  根据《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号)、《泉州市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惠安县供电公司提交的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片区2号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申请经我局组织验收审查,验收合格。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位置

原批准填海面积

实际填海面积

批准文号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片区2号项目

福建省野小兽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七一垦区内

8.8704公顷

8.8704公顷

泉资规函〔2025〕437号

  附件: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片区2号项目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宗海位置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