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白沙变电站配套电缆管沟工程(东西大道和南北大道段)海域使用审批信息公告
时间:2026-05-12 11:17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申请的白沙变电站配套电缆管沟工程(东西大道和南北大道段)用海已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用海单位

用海位置

用海面积

用海方式

用海期限

批准文号

白沙变电站配套电缆管沟工程(东西大道和南北大道段)

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湖

1.064

公顷

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40年,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泉政函〔2026〕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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