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泉州华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5-12-23 17:30 浏览量:

泉州华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11月21日向你公司作出《告知书》。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对你公司公告送达。

  关于宝龙花园二期超批准面积建设一事,限你公司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与我局签订宝龙花园二期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补充合同》,并补缴4603692元土地出让金。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告知书》(泉州华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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