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300-2026-00040
- 备注/文号:泉资规函〔2026〕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泉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防治方案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交通运输局 泉州市水利局
泉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3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泉州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做好2026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福建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以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及防范时期
(一)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区域
我市地质灾害由强降雨和工程活动诱发,主要类型为崩塌、滑坡、泥石流,其次为地面塌陷。西北部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中低山—丘陵区,地质构造复杂、地形起伏大,短历时强降雨频发,削坡建房普遍,是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发育区域。
地质灾害以山区居民房前屋后土质斜坡失稳形成的小型滑坡、崩塌为主。医院、避灾点等重要场所、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口集中地,已查明的7077处村(居)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房前屋后高陡边坡,以及重要交通干线沿线、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均为年度防范重点。
据近年来我市开展的地质调查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结果,下表所列乡(镇)及地区是本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控区。
泉州市地质灾害重点防控区
|
县(市、区) |
乡(镇) |
地质灾害重点防控区(以行政村为基本防控单元) |
|
洛江区 |
虹山、罗溪、马甲、河市 |
虹山、松角山、前坂、大路脚、广桥、三村、苏山、钟山、马甲、梅岭,区内矿山、万虹公路、大中型水库周边地区、正在建设中的临山建筑物。 |
|
泉港区 惠安县 台商投资区 |
涂岭、界山、紫山、黄塘 |
秀溪—上坝一带,半岭—尾山—后郭一带,沿海丘陵坡脚一带。 区内中小型矿山、道路沿线、大中型水库周边地区、正在建设中的临山建筑物。 |
|
南安市 |
眉山、码头、金淘、诗山、九都、蓬华、翔云 |
太山、小眉、外寨、天山、观山、三凌,仙都、大坝、码头、诗南、马泗、刘林,深辉、占石、水阁、深垵、艺林、中心、莲坑,鹏峰、社二、西上、声东、山二、鳌峰,秋阳、和安、林坑,苏厝、山城、黎阳、新村、路荇、华美、蓬岛,圳林、梅庄、椒岭、福庭、头梅、翔山。区内矿山、道路沿线、大中型水库周边地区、正在建设中的临山建筑物。 |
|
永春县 |
一都、下洋、横口、蓬壶、达埔、苏坑、锦斗、玉斗、吾峰、呈祥 |
南阳、龙卿、仙友、光山、黄沙、仙阳、下洋、涂山、曲斗、新坂、上姚、大荣、福联、福德、云贵、都溪、八乡、南幢、西昌、高丽、高峰、联星、丽里、延寿、溪园、蓬莱、新琼、熙里、嵩安、嵩山、珍卿、云路、长坑、锦溪、卓湖、玉斗、白珩、云台、炉地、侯龙、择水、培民、呈祥 区内中小型矿山、道路沿线、大中型水库周边地区、正在建设中的临山建筑物。 |
|
安溪县 |
龙涓、西坪、虎邱、蓬莱、尚卿、蓝田、魁斗、金谷、湖头、湖上、剑斗、桃舟 |
灶坪、美岭、内灶、内社、留山、双格、福井、美庄、少卿、上东、上西、礤内、科山、科洋、圆德、蓝田、蓝二、溪东、魁斗、镇西、河山、溪榜、东洋、景坑、半山、横山、下坑、湖上、飞亚、盛富、湖新、剑斗、后井、东阳、红星、桃舟、达新、棠棣、南坑、翠坑、炙坑、溪内、镇东、萍州、潘田、霞庭、白桃、新春、石狮、红村、鸿都、玉湖、祥泉、扶地。 区内矿山、道路沿线、大中型水库周边地区、正在建设中的临山建筑物。 |
|
德化县 |
国宝、龙浔、赤水、浔中、美湖、大铭、上涌、雷峰、桂阳 |
格头、上洋、佛岭、南斗、戴云、厚德、阳山、洋田、美湖、洋坑、上祭、吉岭、湖岭、赤水街、铭爱、永嘉、西洋、福全、苏岭、猛虎、琼山、大铭、上徐、琼英、联春、梁春、春美、尤床、桂格、后坂、中洋、黄井、门头、后宅、东山、刘坑、洪田、彭坑、梓溪、安章、陈溪、大正、大岭、水门、富地、汤头、格中、福山、李溪、瑞坂、朱紫、蕉溪、雷峰、格后、肖坑、坂仔、西山、高祭、许厝、前锋、望洋、祥光场、凤坪、久住、昆坂、八逞、上湖、亭坑、硕儒、霞碧、霞山、祖厝、浔中、土坂、龙岸、仙境、石鼓、大坂、丁乾、南门街、丁溪、英山、高阳、有济、下坑 区内矿山、道路沿线、大中型水库周边地区、正在建设中的临山建筑物。 |
(二)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1.截至2026年汛期前,全市已查明地质灾害点1385处,房前屋后高陡边坡5692处,涉及11712户43676人、125624.68万元财产安全。
2.威胁30人以上的68处村(居)地质灾害隐患点列为市级主要隐患点(详见附件1),其余由县级按受威胁情况纳入本级主要隐患点管理。
3.新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经调查明确后,由主管部门列出隐患点清单并函告同级自然资源部门,增列入本级主要隐患点清单。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1.降水及台风趋势:早春季(3~4月)预计总降水量150~250毫米(偏少1~2成);雨季(5~6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多1~2成;夏季(7~9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多2~4成;秋季(10~11月)预计总降水量偏多1~2成;预计2026年登陆或影响我市的台风个数5~7个,接近常年(5.3个)至偏多,台风影响略偏重,可能有1~2个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存在早台风和晚台风影响我市。
2.重点防范时段:3~4月防范水利设施渗漏引发灾害;5~6月防范持续性极端降水引发灾害;7~9月防范台风暴雨诱发灾害。
二、地质灾害防范措施
(一)压实防治责任
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防灾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把地灾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狠抓落实,3月底前完成各级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和重点部位责任人调整、核定与公示,明确责任人,细化职责清单。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工作。教育、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要求,督促指导做好本行业本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详见附件2)。
(二)深化隐患排查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排查+行业排查”双线推进机制,重点排查农村(社区)民点、水利设施、施工工地、学校、养老院、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以及高陡边坡、切坡建房点等关键部位。排查工作应做到“既查已知、也查未知”,既要核查已登记隐患点、已明确责任主体的风险,也要主动发现尚未暴露的薄弱环节、监管盲区及极端情形下的潜在风险。对发现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动态清零。对汛前无法彻底整治到位的要制定应急防控方案,落实风险管控与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各级按“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抽查”原则,3月底前完成汛前地质灾害隐患安全大检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共享风险隐患信息,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协同相关部门强化重大基础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常态化监测评估。
(三)强化巡查监测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社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整合基层党员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组建巡查队伍。组织群测群防人员按汛前、汛中、汛后时序对所辖区域、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和其他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开展巡查监测,巡查时配备手持报警器、安全绳、照明设备等必要装备,重点关注泉水断流异响,坡顶裂缝、坡面剥落、地面隆起等异常迹象,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技术力量核查并函告责任单位处置。转移安置期间,加强巡查,严防转移群众擅自返回。进一步完善“灾害点+风险区”双控机制,加强基层队伍日常技能培训,提升巡查排查和先期处置能力。
(四)规范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健全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规范信息接报、处理和报送流程,遵循“首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原则,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及时收集各类地质灾害预警性、苗头性信息,做好舆情引导应对,确保突发灾情险情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五)推进综合治理
加快已竣工验收增发国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整改和验收,尽早发挥防灾功效。抢抓“十五五”规划编制窗口期,谋划储备防灾减灾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按轻重缓急实施重大隐患点综合治理。对小型隐患点开展简易处理或打包治理,对工程治理难度大的隐患点,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群众搬迁避让。南安、安溪、永春、德化等重点县(市、区)至少确保一个治理项目入选省自然资源厅地灾治理储备库。
(六)强化保障措施
1.完善群测群防网络,调整充实防灾领导小组,核实更新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巡查人等信息并成册管理,确保网络运行通畅;
2.汛前组织开展针对性培训,重点覆盖基层自然资源工作人员、防灾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持续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等宣教活动,提升公众防范和自救能力;
3.加强与应急管理、水利、气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精准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递至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
4.汛前明确专业技术支撑单位,组建应急技术小组,规范技术服务内容并保障资金,强化调查评价、应急处置等技术支撑;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相关部门3月底前开展汛前巡查督导,各地各部门不定期开展行业领域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三、地质灾害应急响应
(一)分级预警响应
应按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启动响应,黄色预警强化巡查监测,重点关注隐患点异常变化;橙色预警组织隐患点受威胁对象转移避险;红色预警扩大转移范围至高陡边坡受威胁对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区域关停管控,为极端情况下“三停一休”措施实施提供地质灾害风险依据。
(二)规范灾情速报
发现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报告,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及时转报。接到报告后,自然资源部门迅速组织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调查,查明灾害类型、范围、成因等情况,函告责任单位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按规定向上级报送信息。
(三)有序转移疏散
汛前排查明确转移对象,动态建立转移清单台账,明确转移责任人、路线和安置场所。配合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转移避险工作,重点保障施工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老弱病残孕等群体安全,对拒不配合转移的,配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疏散措施。
(四)强化技术支撑
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发生后,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技术支撑单位迅速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查明灾害类型、范围、规模、成因、发展趋势,提出处置建议。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或失踪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按规定报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至同级党委、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并抄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1.2026年泉州市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
2.泉州市地质灾害防治主要部门工作任务要点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030200063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