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文生成日期:2007-06-27
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力度,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受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我局拟对《永春县桂洋镇湖丘头矿区石灰石矿》探矿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挂牌交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勘查区地理位置及现有工作程度
勘查区位于永春县城关北西314°方位、直距26.5公里的桂洋镇壶永村,矿区位置属市、县矿产资源规划可采区范围。地理坐标为:东经118°06′15″-118°07′00,北纬25°29′15″-25°30′15″。勘查区拐点坐标(经纬度)为:
拐点 经度 纬度
(1) 118°06′15″ 25°30′15″
(2) 118°06′45″ 25°30′15″
(3) 118°06′45″ 25°29′45″
(4) 118°07′00″ 25°29′45″
(5) 118°07′00″ 25°29′15″
(6) 118°06′30″ 25°29′15″
(7) 118°06′30″ 25°30′00″
(8) 118°06′15″ 25°30′00″
2006年12月永春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省197煤田地质勘探队对勘查区进行踏勘,根据踏勘成果,结合以往地质工作资料分析,预测勘查区范围内500米标高以上石灰石矿储量有3000万吨(可提供《福建省永春县桂洋镇湖丘头矿区石灰石矿调查报告》供查阅)。
二、竞买资质条件要求
凡在我国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或中国公民)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应提供人民币100万元的勘查资金注册证明及拟委托勘查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竞买申请方式
申请竞买时,竞买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的,应持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出具的委托证明报名;竞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在资质审核合格并缴纳4万元保证金后(竞得者到省国土资源厅缴纳价款后退还保证金;竞买未得者,保证金将在5日内全部退还),领取竞买有关资料,成为竞买人。竞买申请报名时间:2007年7月6日至2004年7月17日。竞买申请报名地点:泉州市区东湖街玉屏大厦7层矿产开发管理科。
四、挂牌交易时间及地点
本次挂牌交易期限为10个工作日。即自2007年7月18日起至2007年7月31日18:00止(法定休息日不办理竞买登记)。
竞买登记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交易地点: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五、探矿权挂牌交易规则
《永春县桂洋镇湖丘头矿区石灰石矿》探矿权挂牌起叫价为20万元。在挂牌交易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但后一次报价应高于最新挂牌价且为1万元的整数倍。成交确定规则:挂牌期限届满,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是否成交:(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的,挂牌成交;(2)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且报价均高于底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3)在挂牌期限内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4)在挂牌在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若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以即时挂牌价为起始价进行现场竞价,报价最高竞买人为竞得人。
六、出让价款缴纳方式
领取勘查许可证时一次性缴纳;竞买后超过6个月不缴纳价款的,取消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探矿权挂牌成交后凭成交确认书按规定到省国土资源厅缴纳探矿权价款,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勘查登记,成为探矿权人,享有法律法规赋予探矿权人的一切权利,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勘查工作过程中如影响到矿区树林、农作物及其他地面附着物由探矿权人自行理赔。
其他有关事宜,请与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联系。联系人:李先生、郑先生、张先生、卢小姐。联系电话:0595-22769937
二OO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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