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8-0709-2018-00007
- 备注/文号:泉规审〔2018〕3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2-26
泉规审〔2018〕31号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关于浦西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4号建筑
申请调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部分附图内容的函
泉州浦西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于2010年8月26日办理“泉州浦西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4号建筑(步行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3201030098号)。现你司反映因消防审查要求,申请在相关规划指标不变情况下,在部分店面增设消防疏散门及调整楼梯位置及等。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
一、同意核发浦西万达广场商业综合体4号建筑修改首层平面图(图号:D-04A-C0100,共1页),二层平面图(图号:D-04A-C0200,共1页)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3201030098号)附图。其余不做改变。
二、修改建施图应报送抗震、消防、人防、住建等有关部门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方可进行施工。
泉州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2月26日
抄送:市监察局、国土局、市住建局、消防支队、人防办、市执法局、丰泽区住建局、丰泽区执法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