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3100-2023-00017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2-15
泉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2023年土地违法案件处罚登记表
时间:2023-02-15 14:50
文号 | 违法用地当事人 | 用地地点 | 占地时间 | 占地面积(M2) | 耕地 | 地类 | 违法占地事实 | 处 理 结 果 | 罚款合计 | 经办人 | 案件来源 | 立案时间 | |
成文时间 | 结 论 | ||||||||||||
泉资规监罚[2023]1号 | 潘天津 | 丰泽区北峰街道招贤社区源节路潘氏祖地地段 | 2019年10月 | 606.53 | 122.17平方米水田 | 122.17平方米水田、484.36平方米果园 | 建一座简易搭盖和进行水泥硬化 | 2023.1.30 |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606.53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非法占用122.17平方米耕地的行为,按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处以400元的罚款,计48868元;对非法占用484.36平方米农用地的行为,按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处以200元的罚款,计96872元;以上罚款共计人民币145740元。 | 145740元 | 叶志军、王文清 | 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图斑 | 2022.12.06 |
泉资规监罚[2023]2号 | 潘理达 | 丰泽区北峰街道招联社区泉州火车西站货场北侧 | 2022年3月 | 691.54 | 679.55平方米旱地 | 679.55平方米旱地、11.99平方米铁路用地 | 建一座水泥搅拌稳定层站 | 2023.1.30 |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691.54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非法占用679.55平方米耕地的行为,按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处以400元的罚款,计271820元;对非法占用11.99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按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的罚款,计1199元。以上罚款共计人民币273019元。 | 273019元 | 叶志军、王文清 | 省月监测图斑 | 2022.12.14 |
泉资规监罚[2023]3号 | 泉州市丰泽区城市园林绿化开发有限公司 | 丰泽区东海街道宝山社区桃花山公园后门 | 2022年7月 | 2519.39 | 407.36平方米水田 | 407.36平方米水田、992.63平方米设施农用地、954.43平方米乔木林地、97.72平方米其他草地、67.25平方米公路用地 | 建公共休闲广场(未完工) | 2023.1.30 | 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519.39平方米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二、对非法占用2452.14平方米耕地和农用地的行为,按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处以400元的罚款,计980856元;对非法占用67.25平方米建设用地的行为,按占用土地每平方米处以100元的罚款,计6725元。以上罚款共计人民币987581元。 | 987581元 | 王文清、姜平 | 省月监测图斑 | 2022.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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