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资规〔2023〕140号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吴再发等同志职务(职级)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按相关规定报组织部门同意后决定:
吴再发同志任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法规与执法科科长(信访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免时间自2023年6月2日起算;
王双彬同志任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与测绘管理科科长,免去其用地规划管理科科长职务,任免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起算;
张文杰同志任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规划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政规划管理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职务(职级),任免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起算;
连一心同志任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规划管理科科长,免去其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职务,任免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起算;
黄龙腾同志任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教育科科长,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任免时间自2023年6月2日起算;
免去洪东宏同志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管理科科长职务,免职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起算;
免去吴绶激同志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域海岛管理科科长职务,免职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起算;
免去金志森同志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景观规划管理科科长职务,免职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起算;
免去黄禄明同志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教育科科长职务,免职时间自2023年6月2日起算。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8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组、本局处级干部。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