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3-00203
- 备注/文号:泉资规〔2023〕16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30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张宇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时间:2023-06-30 16:55
泉资规〔2023〕161号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张宇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局属各事业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张宇新同志任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购科科长(副科级),免去其土地供应科科长(副科级)职务,任免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起算;
孙佳阳同志任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稽查审核科科长(副科级),免去其土地收购科科长(副科级)职务,任免时间自2023年4月28日起算;
免去王文经同志泉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稽查审核科科长(副科级)职务,免职时间自2022年12月16日起算。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9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驻局纪检监察组、本局处级干部、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泉州市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3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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