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4-00033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05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4-03-05 10:31

      2023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根据《泉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不断深化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成效明显。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全面加强

      1.坚持科学理论指引。局党组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体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邀请华侨大学教授作《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9次,系统学习《信访工作条例》《安全生产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历史地位,为更好在资源规划领域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打下坚实基础。坚持开展业务培训,采取“请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专家讲授业务及政策法规知识,同时选派人员参加本系统及其他单位组织举办的依法行政培训,不断夯实各级干部职工理论水平。

      2.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通知》要求,局主要领导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大背景,部署本单位法治建设任务,督促全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带头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坚持把依法治市工作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不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事项,全力抓好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3.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机制。一是健全行政应诉、复议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主动加强与市司法局对接,组建由3名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为骨干的行政应诉、复议案件办理队伍,形成专业、公正、权威、高效的行政应诉、复议体制。2023年,我局作为被申请人向市政府作出复议答复12件,已审结9件,引导申请人向有权机关申请行政复议4件;组织行政应诉36件,已审结34件。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3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二是健全行政监督机制。落实行政听证制度,2023年收到行政许可事项听证申请9件,涉及企业2家,群众170余人,我局均依法依规组织听证,并在作出重大行政许可前由法制机构出具法制审核意见。三是健全执法案卷评查机制。开展全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全年共评查违法案卷宗298宗,抽调各县(区、市)执法业务骨干人员组成评查小组,抽查全市行政处罚案卷33宗,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优秀卷宗2宗,优秀案例2件。

      (二)法治服务保障大局作用充分彰显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优化“带押过户”。改变传统“买家垫资或卖家借款—卖家结清贷款解除抵押—申请过户-—二手房按揭贷款”繁琐流程,推行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抵押注销登记三个业务组合办理,实现二手房交易、登记、抵押的“无缝衔接”,降低企业群众交易成本和风险。全年办理47宗业务,涉及卖方抵押金额7000多万元,二手房“带押过户”服务获评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二是推行“跨省通办”。试行抵押登记等业务事项“跨省通办”,与北京市东城区、上海市长宁区、河南省开封市、江西省抚州市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框架协议,实现异地受理、属地审核、邮寄送达。上线抵押权注销智能审批功能,助力不动产登记流程再造、效率提升。三是深化“不见面服务”。对接纪委监委、组织人事等部门“不见面服务”机制,通过光纤专线、政务内网、专人对接等方式,实行查询申请、查证内容、查证结果专线/内网传输,实现全程网办,全力提升对各行政管理部门和群众查询需求“双向服务”的品质和效能,全年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干部不动产信息核查和随机抽查,为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提供重要支撑。

      2.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维护土地出让公平公正。严格土地“招拍挂”出让程序,依据“面向市场、公平公开、充分竞争”原则,杜绝设定排他性前置条件,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强化各类项目用地“招拍挂”出让报名、资格审查、招拍挂现场管理,邀请公证机构全程公证,确保全市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市全年共“招拍挂”出让各类用地286宗,涉及成交价款250多亿元,均能做到企业满意、群众信服。二是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认真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出台《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通知》,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模拟审批”,实施规划设计方案审查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同步走、联动办”,新增9类项目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项目,3类项目纳入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项目清单。三是便捷“多评合一”流程。推行“多评合一”补正阶段确认总平,采用“轻骑兵”“请上来”等方式,开展“面对面”服务,在符合规划条件要求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凭初步审定图件申请办理桩基先行,方便建设单位办理后续相关手续,促进项目尽早动工建设。

      3.强化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一是加强地灾防治。针对台风灾害“多发、频发”实际,我局以防灾减灾为己任,扎实做好台风“杜苏芮”“苏拉”“海葵”强降雨防御工作,发布预警信息22期,开展群测群防巡查30321人次,排巡查地质灾害点3312处次、高陡边坡12501处次,转移受地质灾害点和高陡边坡威胁群众70680人次,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推进生态修复。制定历史遗留矿山三年行动计划,将治理任务纳入党政领导生态保护目标考核内容,多措并举推进生态修复工作,截至去年12月底全市完成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恢复治理9200多亩,较好实现“矿山复绿、绿草生金”的和谐局面。三是做好海洋生态治理。着眼“一湾两翼”国土空间规划格局,持续深化北部“滨海生态浪漫线”规划,积极策划南部“滨海生态浪漫线”,“蓝色海湾”项目上报申请省级验收,泉港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全面竣工,惠安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全市海域海岛规划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4.加快建设数字法治政府。一是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建设。形成覆盖全域、动态更新、权威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涵盖国土调查、遥感影像、“三区三线”、规划编制、土地供应、用地红线等各类空间数据,形成集现状、规划管控、管理、综合4大类37中类156小类共315个图层的自然资源核心数据库。二是推进实景三维建设和应用。在统管区城镇开发边界基础上划定585平方公里实景三维建设范围,综合考虑基础测绘实际情况,初步制定基础地理实体、地理场景和城市级实景三维生产技术路线,编制完成《实景三维泉州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三是提升地理信息服务水平。新增完成与“泉州河长平台”“泉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平台”等应用系统的地图服务对接工作,“天地图·泉州”微信小程序入驻闽政通,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丰富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泉州市辖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测绘建档、定线落图及保护图则编制》《基于深度学习的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建筑物提取关键技术研究》两个项目荣获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四是全面高效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工作。创新“五个统一”工作法,全面完成10个县(市、区)148个乡镇(街道)2230个行政村23138宗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任务并汇交至省自然资源厅,工作进度全省第一,经验做法获省自然资源厅行文推广。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保障日趋完善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制定下发《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的通知》(泉资规〔2023〕127号),成立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配备专业法制审核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及程序。2023年通过局门户网站、统一执法平台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共计36件,均由法制机构全程参与并进行法制审核把关,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无一件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全面落实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执法行为的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及时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根据新土地管理法和实施条例,以及福建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关于违法占地行政处罚的新规定,我局及时修订并严格执行新的违法占地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引导执法人员审慎手中权力,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促进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力度,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2023年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16件,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并按程序提交备案。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共评估清理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及我局名义发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32件。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特点,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推动自然资源依法管理。2023年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后监督管理“双随机”检查实施工作、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随机抽查工作、自然资源领域中介服务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互联网+监管”工作、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等工作,认真梳理认领我局监管事项及录入工作,认领率及覆盖率达到100%。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配合落实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组织开展我市自然资源相关执法机构队伍情况调查研究相关工作,梳理自然资源相关执法机构队伍、职责以及运行的现状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结合本市自然资源执法队伍改革实际,从有利于“两统一”职责履行角度出发,提出推进我市自然资源执法机构队伍改革相关思路和建议,构建权责统一、协同高效的自然资源执法体制,为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有效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提供坚强的执法保障。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常态化”开展卫片执法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卫片执法,截至目前,自然资源部共下发我市2023年度疑似违法用地图斑5614宗,经核查涉及违法耕地面积800多亩,整改后违法占耕比1.78%,低于自然资源部要求的问责比例。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020年7月3日至今共查处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246宗,涉及耕地面积190多亩。深入整治“两违”,截至目前,共排查自建房221659宗,发现存在“两违”23宗,已全部处置到位。二是“零容忍”整治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以市政府名义协调召开专题会,督促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依规开展处置工作,科学施以拆除、没收、恢复土地原状等行政处理措施,以“长牙齿”硬措施坚决遏制“顶风违建”现象。同时,充分借助乡镇网格化巡查,组织县乡村三级共同发力,及时发现新增问题,并结合“两违”综合治理、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房屋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其他专项深入一线,实地查验整治成果,督促各地持续跟踪监管,严防“死灰复燃”。

      3.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成立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对照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表》开展三项制度自查自纠。二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坚持把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土地管理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通过法制审核、执法检查、案卷评查等,强化对“减免责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三是完成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启用。成立行政执法平台专项工作小组,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认真梳理行政主体信息、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执法文书等各类事项,目前,我局已完成政务外网接入和终端配置、电子印章、单位数字证书、执法人员个人数字证书发放、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及闽政通(政务版)激活、执法事项的补充、确认、认领以及非税收费项目配置等工作,实现“在线办案”。

      (五)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稳步提升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局领导班子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23年我局共召开21期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科学、民主。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依法通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认真听取利益相关群体的建议,保障决策事项聚民意、惠民智、传民情。二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作出决策前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意见,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外援”和公职律师“内力”作用。经征询市司法局意见后,续聘福建泓源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泉州)律师事务所两家律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单位,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配合我局进行法律审核,防范和减少法律风险。

      2.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一是突出平台建设。积极推动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建设,建成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压实数据互联互通基础。二是畅通信息渠道。围绕土地利用、土地征收、审批结果、规划成果等重点领域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局门户网站、新媒体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8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发布政策解读4条,树立资源规划公开平台的权威性,以政策文件公开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六)社会治理体系能力建设持续深化

      1.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资源规划领域协管员培训,将“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电话12336”并入12345平台,配备专职信访员负责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福建省自然资源部信访系统、12345便民服务平台三个系统,做好群众沟通交流工作。我局全年接收处理各级各类来信来访共计1568件,通过 12345 便民服务平台、人民网接收处理群众留言诉求件共计273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及时处理人民群众诉求,坚持依法分类、妥善处理来信来访,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持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把风险隐患消除在源头,把突出问题化解在基层,取得较好成效。针对自然资源部交办我市的110件重点信访件制定下发《关于交办自然资源部重点信访事项的通知》(泉资规〔2023〕196号),组织各县(市、区)局、本局各科室(单位)开展积案化解,截至2023年底已上报化解(核销)102件,化解率达92.7%。

      2.全方位开展普法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8”世界海洋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投放公交候车亭广告、发放宣传资料、发送倡议短信、推送微信朋友圈广告、播放LED宣传标语等,累计向群众发送宣传短信近10万条,发放宣传报纸、书刊等3000多份,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2023年6月6日,我局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民法典》专题授课;6月25日,我局联合南安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在南安经济开发区共同举办“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12月4日,我局在鲤城区芳草园参加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司法局联合主办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突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专栏,在局办公场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标语和口号,征订并向社会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手册,部署并指导各县(市、区)加强扫黑除恶宣传阵地建设,持续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8月30日,泉州市“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组到我局实地评估检查“八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对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存在的不足和2024年主要工作

      2023年,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积极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普法宣传工作创新力度还需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力量较为薄弱,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蒲公英”志愿服务工作开展进度较缓;将法治政府建设融入自然资源业务有待进一步强化等。2024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一)强化机制保障。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和程序,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做好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将卫片整改工作及农村乱占耕地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抓早抓小,将土地违法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规范行政执法。

      (二)加强业务培训。以案件评查、问题整改等为契机,对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开展系统化、专业化、常态化的学习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提升实际办案能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提升行政能力。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定期组织学法用法讲座,加强各类自然资源业务法律法规培训,做到“新法公布及时学、老法运用重点学、法律修改专题学”,提高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四)优化宣传方式。坚持普治并举,采取日常宣传和重点宣传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监管工作相结合的方法,大力宣传保护和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重大意义,通过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不断提高自然资源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五)严格查处整治。紧盯大案要案,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自然资源违法大案要案,全面加大土地、矿产、海洋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曝光典型案例,依托各类媒介曝光各类违法行为典型案例,让被曝光者暴露在公众视野下,发挥典型案例查处一起、警示一批、教育一片作用,营造“违法必查、违法必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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