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4-00145
    • 备注/文号:泉资规〔2024〕2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29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4-07-29 16:10

    局机关各科室、机关党委,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9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局处级干部。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4年7月29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绩效目标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泉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2024年度泉州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效综〔20242号)和《泉州市直机关政府系列绩效目标考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泉州市直政府系列和部分省部属驻泉单位绩效目标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直政府效办〔20242号)要求,结合本单位职能和2024年度工作任务,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把盘活利用低效用地试点作为推进各项工作的总纲和主线,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深入实施“抓项目、促发展”系列专项行动,聚焦重点任务、提升工作质量、强化实绩导向,奋力实现节约集约创优、要素保障创优、规划引领创优、资源保护创优、营商环境创优、工作作风创优,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建设21世纪海丝名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考评对象

    我局作为泉州市直政府第三系列综合与管理类单位,纳入2024年度泉州市绩效目标考评范围。

    三、考评方式

    根据泉效综〔20242号文件规定,对各参评单位的绩效考评采取指标(目标)考核、领导评价、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目标考核。对部门职能目标、行政能力目标、改革创新、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平安建设成效等情况进行考核。其中职能目标重点对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抓项目、促发展”专项行动、落实市委关于工作要点的有关文件、《政府工作报告》、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省对市考核指标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以及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实施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推动两岸融合发展、开展新时代山海协作、推进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和应用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行政能力重点对从严治党、依法履职、机关效能等方面进行考核。我局所在第三系列(综合与管理类)由市政府办公室、人社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考评和反馈考评结果。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平安建设成效(含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及改革创新项目评审分别由市委文明办、市委政法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效能办、市委改革办等牵头组织实施考评和反馈考评结果。

    (二)领导评价。由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重点对参评单位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三)公众评议。采取专业机构评议、网络评议、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对各参评单位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成省、市重点工作任务,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以及为民服务、维护群众利益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专业机构评议由市效能办委托专业调查机构,组织基层干部、效能监督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绩效专家、服务对象等开展评议。网络评议主要通过“随手评”小程序、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平台等渠道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开展。具体评议方案另行印发。

    (四)正向激励。根据泉效综〔20242号文件规定,对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上级表彰表扬的,予以正向激励加分;对于“项目创优年”“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抓城建提品质”等专项行动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全市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十佳案例”、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十佳”案例等,以及省对市年度考核指标排名全省前 3 位的指标牵头单位、同一指标(含公众评议)比上年排名提升 3 位以上的牵头单位以及争取上级资金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等给予正向激励加分。

    (五)察访核验。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督查检查考核通报的典型问题;省、市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省、市效能督查发现的效率效能、政务服务、工作作风、担当作为等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以及省对市年度考核指标排名全省后 3 位、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滞后、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群众网上办事办理超时、12345 热线服务不到位、党管武装工作中存在的典型问题等,按照《福建省绩效考评察访核验扣分办法》(闽效能办〔2023 4 号)的相关规定,予以相应扣分。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到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四、结果汇总

    (一)成绩汇总。汇总公式为:综合得分=目标考核得分×60%+领导评价得分×10%+公众评议得分×30%+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目标考核得分(总分100分)=职能目标得分(68分)+文明创建(6分)+平安建设(含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考核各1分,共6分)+行政能力(20分)。

    (二)等次确定。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第三系列综合与管理类总分在85分以上的前50%为优秀;其他80分以上的为良好;60分至80分的为一般;60分以下的为差。如果在当年度省对市考评中,我市被评为优秀等次,则优秀比例再增加10%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降低一个考评等次。

    1.任现职的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市直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如违纪违法问题不属于该主要负责人在任现职地区或单位期间发生的,不影响现任职地区或单位的考评等次确定);

    2.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生态破坏事件、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大金融风险事件、重大负面舆情事件以及其他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3.省级及以上文明单位被摘牌或撤销参评资格的;

    4.存在其他重大问题的。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评等次定为差。

    1.被党中央、国务院通报批评,严肃予以问责的;

    2.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

    五、结果运用

    (一)通报结果。绩效考评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通报。季度考核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开通报。

    (二)综合运用。年度考评结果抄送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政法委、文明办,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等单位,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参考,激励干部干事创业。

    (三)绩效激励。考评结果作为核定机关(参公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奖总量的主要依据。市直部门考评为优秀等次的,作为对部门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参考,并根据有关规定对该单位次年度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比例给予相应提高。

    (四)效能问责。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差或连续 2 年考评结果为一般的,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效能约谈,并责成其提交书面整改措施。

    (五)反馈整改。考评结束后,我局将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促进绩效提升。按市效能办要求,做好“回头看”,推动整改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六、组织实施

    (一)726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并呈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报市人社局批复后实施。

    (二)10月至12月,迎接做好领导评价和公众评议工作。

    (三)11月底前,组织报送1项改革创新项目至市效能办,由市效能办会同市委改革办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评审。

    (四)12月底前,报送正向激励及察访核验材料。

    (五)20251月底前,将负责采集的数据分别报送市效能办、市统计局。2月底前,迎接市人社局组织对我局开展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终考评。

    (六)20253月底前,市效能办汇总各参评单位绩效考评结果,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审定

    七、工作要求

    (一)抓好组织领导。继续坚持局党组统一领导、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科室(单位)各司其责、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绩效管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科室(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绩效考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负责人要亲自把关,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把每项目标任务严格落实到经办人员,并经常分析工作进展情况,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承担省对市绩效考核指标相关科室(单位)要明确指标交办要求,认真分析提升,争取指标考核排名前3位。

    (二)扎实推进工作。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年度绩效目标安排,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进度、质量和时限要求,确保按时序完成或超额完成,并及时做好信息报道或者呈报表扬工作。平时要注意搜集整理绩效目标有关资料台账,以备年终考评检查。

    (三)做好跟踪分析。局绩效办要加强内部绩效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碰头会,跟踪检查进度,及时发现和通报存在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提高绩效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落实绩效目标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附件:1.局绩效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局2024年度市直政府系列绩效目标考评表

     

     

     

    附件1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绩效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局绩效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刘文发

    副组长:刘炳华、刘克华、郑建南、黄三多、李  明、

      哲、王  珏、蔡  东、王少毅、郭  炯、

      伟、郑志宏

      员:洪东宏、吴绶激、金志森、吴再发、高  颖、

    方向阳、詹鹏宇、王双彬、颜惠仁、苏世凉、

      志、张玉泉、潘志强、张文杰、连一心、

    王双明、黄作秋、陈宗举、黄龙腾、王守斌、

    许礼源、姚锦彬、张志锋、陈婉玲、杨培源、

    连锦华、王谦辉、张文娜、郭  坚、王 

        局长对绩效工作负总责,其他局领导负责抓好分管科室(单位)绩效,各科室(单位)负责人抓好本科室(单位)绩效,层层抓落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刘炳华兼任,副主任由吴再发、王守斌、潘志强、陈婉玲兼任,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主要负责绩效目标考评的内部组织和对外协调,组织制定绩效目标和本局方案,录入相关材料到“福建省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系统”,做好专项工作分解统计和解释工作,及时汇总上报年终总结等相关报表和文字材料,负责绩效各项目标完成进度跟踪、汇总分析等工作,以及传达全市绩效工作部署要求、建立健全绩效工作制度、组织内部考评和迎接年终考评等其他日常事务。

      长:吴再发(兼任)

      员:方  辉、庄剑顺、施书杰、吴芬芳

    二、领导批示和宣传报道组:主要负责对应绩效目标任务指标的呈请领导批示和信息报道工作。紧密结合年度绩效目标,跟踪全年绩效工作进度,充分利用各种机会,有针对性的注意总结提供规划、用地用海要素保障、不动产登记等有关绩效亮点工作呈报省、市主要领导签批肯定;根据市委宣传部界定的主流媒体范围积极投稿,加强我局绩效目标工作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

      长:朱 

      员:张  烨、孙星琳、涂晓扬、宋 珉、谭祥理   

    三、公众评议组:主要负责本局领导评价和公众评议工作。平时注意提醒局领导向领导评价对象(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汇报工作情况,获得理解支持;负责向国家统计局泉州调查队上报服务相对人和管理相对人名单;负责公共评议要求组织实施的其他相关工作。

      长:王守斌(兼任)

      员:陆  雁、李建伟、周  凯、林巧连、张晓波 

    四、驻行政服务中心评议组:负责做好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公众评议工作,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负责加强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的沟通交流,获得支持。

      长:潘志强(兼任),副组长:王谦辉(兼任)

      员:吴艺杰、吴艺辉、陈高扬、黄秀清、刘少杰

    五、内业整档组:主要负责收集整理能够印证绩效目标任务指标完成的有关材料以及提档奖励加分佐证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图片和音像资料等),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内业台账。

      长:陈婉玲(兼任)

      员:陈鑫淼、吴培凤、江  璐、吴新蓉、陈宇婷、

            黄小玲、黄菊萍

    各工作小组应根据本组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成员具体分工,将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本组每位成员,各负其责。

    坚持绩效联络员工作制度,由各科室(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绩效联络员,负责联系并组织做好本科室(单位)绩效工作,包括绩效目标设定、完成进度跟踪、加分提档(领导批示等)、汇总分析、卷宗整理等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吴芬芳(办公室)、黄小玲(法规科)、林雄炜(调查科)、孙星琳(规划科)、吴晓涓(管制科)、蔡翔子(用地科)、黄玲萍(利用科)、张智海(矿管科)、林  诺(地环科)、曾舜颉(市政科)、陈荣丽(建景科)、张晓波(机关党委)、郑华乐(人教科)、陈宇婷(计财科)、黄秀清(审批科)、汪丽香(村镇科)、钱小雅(海域科)、洪宇冰(土地储备中心)、黄  任(监察支队)、陈鑫淼(国土信息中心)、陈倩瑜(征收站)、江  璐(测绘中心)、董毓莎(技术中心)、林皆敏(监测中心)、陈倩岚(耕保中心)、刘少杰(不动产登记中心)、吕  亮(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馆)、王毅雯(规划勘测研究院)、苏阿兰(规划信息中心)。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