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5-2026-00013
- 备注/文号:泉资规函〔2026〕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2025年12月31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作的通知》(国防减救明电〔2021〕1号),明确各地做好今冬明春防灾减灾救灾的重点工作内容。省、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批示抓好落实。泉州市地形地貌复杂、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防治任务十分艰巨,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早谋划、早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防灾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工作部署就做好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杜绝麻痹思想,压实防灾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大。2025年我市汛期地灾防治工作总体平稳,未发生因地质灾害死亡事件,2026年各县(市、区)务必克服麻痹思想,警惕地灾防御大小年的或然态势,保持高度戒备,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层层压实防灾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切实把地灾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程,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把手”要高度重视、高度警觉,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导检查,要将地灾防治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扎实做好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更新完善信息,筑牢防灾基础
一是各县(市、区)要全面梳理辖区内“灾害点+风险区”清单,经同级政府批准后在3月底前印发《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按要求公布本级行政区域内的地灾隐患点清单、威胁范围等防灾工作重点。指导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因地制宜组织修订《2026年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明确响应机制、转移避险措施等内容。二是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更新完善地灾防治综合管理平台信息,重点是威胁对象、汛期常住人口和防灾网络的基础信息,并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发放工作。三是各县(市、区)要及时更新补充地灾警示牌信息,标明威胁人数、巡查人员及联系方式、预警信号、转移路线和避险场所等信息。警示牌要设立在显著位置,内容清晰易懂。
三、强化责任落实、织密安全防线
(一)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各地要及时调整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成员由县级政府分管领导、行业分管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乡镇(街道)负责人、业务骨干等人员组成。要将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隐患点负责人、监测人、巡查人等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并汇总编制成册。相关人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须逐一核实,确保群测群防网络运行通畅。
(二)加强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一是各地须在汛前组织开展防灾知识培训,特别是基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防灾责任人和受地灾威胁群众,要制定计划,分阶段、分批次进行针对性培训,以便了解防灾知识要点和机制;二是要重视社会面宣传,持续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进企业等宣教活动,努力提升公众自我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三是根据《2026年村居汛期地质灾害防御群众转移预案》内容,适时组织防灾避险演练,检验转移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一旦出现灾险情,能迅速有力落实转移措施。
(三)建立应急支撑力量。市、县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于2月底前以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至少一支技术队伍作为本级地质灾害防治的技术支撑单位,明确应急队伍人员信息与任务,发挥调查评价、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与地灾防御能力。
(四)突出风险识别预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覆盖到村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网络,纵向开展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横向加强联合会商,增强风险分析研判和工作预见性。根据预警信息、气象信息和会商结果研判阶段重点防御区域,及时下达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五)增强隐患排查力度。今年春节假期较晚,各县(市、区)要抢抓时间窗口,指导、督促各行业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基层群众对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泥石流沟口、易发性地质灾害高风险区等区域多轮次全覆盖开展地灾隐患排查,进一步核实和掌握隐患类型、威胁范围、威胁对象和危害程度的动态变化。发现灾险情或隐患迹象及时组织技术支撑力量现场调查并函告责任单位及时应急处置,加强防范。排查工作要全程建档,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人,最终落实整改销号,闭环管理。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3月15日前将今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汇总报送市资源规划局,邮箱:qzdz0595@163.com(互联网),联系电话:0595-22769950。
(六)要递进式落实“灾害点+风险区”双控。各县(市、区)要加强“灾害点+风险点”双更新调查成果的应用。特别是针对极高、高风险区,有条件的地区要进一步开展精细化调查,详细掌握威胁范围和威胁对象,确保调查成果能应用、可操作。同时,建立健全“灾害点+风险点”双控管理机制和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持续推进地灾综合治理。一是各地要持续聚焦“防风险、保安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动更多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治理范围,2026年洛江区、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和德化县等地灾防治重点县(市、区)须确保至少一个治理项目入选省自然资源厅地灾治理储备库,其他县(市、区)视情而定。已做好前期工作的要按照轻重缓急,科学统筹有限资源,有计划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综合治理,确保治理一个核销一个,逐步减少地灾隐患存量。二是对于在建工程项目,各地要强化资金与项目的监管手段,按时间节点和绩效目标推进项目实施、落实问题整改,确保财政资金能及早有效发挥防灾效益。
附件:1.2026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2. 县(市、区)(单位)地质灾害隐患清单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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