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15-0708-2024-00142
- 备注/文号:泉资规审〔2024〕98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7-19
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10月12日办理“乐居春华小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0202200052号)。你司现申请变更项目部分规划许可内容,经审查,函复如下:
一、同意核发设计方案变更文本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0202200052号)的附件,其余图纸内容不变。
二、同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0202200052号)及泉资规审〔2022〕92号文的建设规模由“总建筑面积209132.73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63049.8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6082.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079.26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2003.62平方米)”变更为“总建筑面积209160.44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63049.8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6110.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4079.26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2031.33平方米),其余内容不作改变。
三、同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500202200052号)及泉资规审〔2022〕92号文的建设单位由“泉州市中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泉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四、修改的设计图纸应报送抗震、消防、人防、住建等有关部门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执行。
特此函复。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抄送: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国动办,丰泽区人民政府、丰泽区城市管理局、丰泽区住建局、北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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